必须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必须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 盲精)
原告必须出庭的情形?
1、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无论是法定代理人还是委托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2、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
与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援助的有?
与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援助的还有各级工会妇联等部门依法成立的法律援助机构。因为,我国的法律援助是指政府(如司法厅局,各级工会妇联等)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者有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街道如何提供法律援助?
街道办事处里面一般都设有司法所,可以到街道咨询。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对未成年人必须提供法律援助吗?
我不知道现有的法律法规有没有明确的规定,可以给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但在现在的社会主义的我国,未成年人所代表的是一般都是指在校生(小学和初中生),幼稚园生,只要18岁以下的孩子。
这种一般都不具备自有的三观,对法律意识很淡薄,特别是青春期的十几岁的孩子,叛逆,崇尚自由,家长老师管束不了,很容易冲动,也很容易遭到社会上不良青年带入歧途。
他也得不到别人的倾诉,所以应该建议有关部门,建立有效,有途径的法律援助,和推广法律法规的讲座,让未成年从小有一个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对自己的权益和义务也要得到认识。能依靠法律不伤害别人的情况下懂得保护自己,不受倾害。
再审必须受理的8种情形?
当事人申请再审,是指当事人认为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或裁定有错误,在符合法律规定条件下,请求做出生效判决的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对该案再次予以审理的行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的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二、申请再审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再审申请书应写清:
①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②以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事由为依据,将符合的事由逐项列明;
③原审法院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
④具体的再审请求;
⑤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及具体事实、理由;
⑥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名称;
⑦申请再审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二)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另加4份,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三)应提交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或其他证明裁判文书实际生效的证明。
(四)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提供法律援助的形式有哪些?
您好,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法律援助的形式有以下几种:
1.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
2.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
3.民事诉讼代理;
4.行政诉讼代理;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法律援助中心提供什么服务?
法律援助是我国实行的一种司法救助制度,是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协调下,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减、免收费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制度。
法律援助中心是政府法律援助机构的正式名称,由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
是由国家拨款设立的专门为需要律师服务但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弱势群体及其法律规定必须有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而自己又没有聘请律师的特定人员(如刑事案件中: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的、未成年人犯罪的等人员)提供无偿法律服务,而设立的一种专门的法律服务机构。
是否收费
另外,还有一些社会团体及机关法律援助中心,通常有大学院校设立的法律援助中心、妇联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律援助中心、工会的设立的法律援助中心等等,社会公益机构举办的具公益性质的中心,这些也是不能收费的。
这些社会法律援助中心都是受司法局设立的法律援助中心指导,社会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由属非律师身份的法律学者、法律专家或其法律工作者组成。
刑诉中适用法律援助的情形口诀?
刑事诉讼中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只要有符合下列六种情况的,法律援助中心都会指派律师为你服务。
一是家庭困难有证明。
二是年龄太小未成年。
三是聋哑残疾身体病。
四是头脑浑噩神经病。
五是犯刑太重判死刑。
六是非我汉人外籍犯。当然,如果遇到年龄太大,怀孕妇女,军属等特殊情况,也可指派
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情形包括哪些?
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1、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经委托辩护人;
2、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3、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4、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
5、有必要指派律师提供辩护的其他情形。
法律援助中心不予援助的情形:
1、因申请人的过错责任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而引起的民事诉讼或刑事自诉案件。
2、因申请人过错而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3、申请人提供不出涉讼案件的有关证据而且无法调查取证的案件。
4、可由行政机关处理而不需通过诉讼程序的事务。
5、案情及法律程序简单,通常无须聘请法律服务人员代理的案件。
6、已竭尽法律救济的案件。
7、申请人提供不出任何证明材料或出具虚假证明骗取法援的。
8、其他经主管机关批准,法律援助中心对外声明不予受理的案件。
法院有义务提供法律援助吗?
1、法院没有义务提供法律援助。
2、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负责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的审理和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制执行,不负责提供法律援助。
3、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到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司法局)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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