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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四个层次(法律四个层次是哪四个)

2023-04-11 01:28:49法律法规1

法律标准层次?

法律的标准层次有四点:法律所调整的对象; 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性质和种类; 法律调整社会关系所使用的手段

法律起源原因:法律是在私有制和阶级逐渐形成的社会背景之下孕育,萌芽,并与国家相伴发展和确立起来的。

 法律的形成过程是一个行为调整方式从个别调整发展到一般调整的过程。

 法律的形成经历了有习惯演变成习惯法,在发展成成文法的过程。

 法律,道德,宗教等社会规范从混沌一体逐渐分化为各自相对独立的规范系统

法律目录层次划分?

最高层次: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第一层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的效力层次属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的效力为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法律效力层次为第三层次。

  地方层次:地方立法主体制定的地方法规,包括一般性地方法规和自治地方法规,特别行政区地方法规,其法律效力的层次为地方层次。

法律五个层次?

法律的五个层次分别是:

其一,法律层次是一种客观存在,古今中外的法律体系无不包含宪、礼、罚、刑四个层次法。只是法学家们“不识庐山真面目”,未予注意,没有发现罢了。

其二,法律层次的划分根据是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方式分工”。法律由于其以不同的方式调整不同程度的社会关系而导致法律规范的分工,这种分工使法法律有层次。

其三,宪法规定的是“礼必须遵循的一些公认的、统一原则”;礼法是对“人们在社会交往中的权利义务”的规定;罚错法、刑罪法(下称罚法、刑法)是对违宪、非礼行为的制裁性规定。

其四,在法律的四个层次中,宪居礼之上,是对其他层次起限定和指导作用的最高法律层次;礼由于其规范数量最多,被使用的频率也最高等原因而居于中心地位;罚与刑居礼之下。

其五,宪、礼、刑四个层次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不限于某一部门,而是涉及所有纳入法律调整的各社会生活部门的社会关系。法律层次内部是分部门的,它们分别是各法律部门中具有相同调整职能的法律规范的集合。

会计法律制度的四个层次,每个层次的范围是什么?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他授权机构制定的,用来规范会计核算实务、会计基础工作、会计主体和相关会计人员职责,以便及时调整经济活动中各种会计关系的规范性文件的总和。它们构成了我国会计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的职业纪律和规范。

  目前,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基本形成了以《会计法》为主体的比较完整的会计法规体系,主要包括四个层次,即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地方性会计法规。其基本构成如下:

  (一)会计法律

  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1.制定主体: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2.范围:1999年10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3.会计法地位: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4.立法目的: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填空)

  根据《会计法》第一章第一条的规定,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会计行为:是指对单位的经济业务进行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的行为,以及保证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管理行为和监督行为。

  (二)会计行政法规

  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1.制定主体: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或批准发布

  2.制定依据:《会计法》

  3.范围:《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多选)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1.会计部门规章

  会计部门规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财政部部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

  2000年5月《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2001年2月20日《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

  2006年2月15日《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2.会计规范性文件

  会计规范性文件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国务院财政部门以文件形式印发的制度办法。

  《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

  2006年2月15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2006年10月30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四)地方性会计法规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与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情况下,制定的地方性会计法规。

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分为哪四个层次?

现有的中国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体系分为四个层次,其法律效力依次递减:

第一层次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并颁布的法律

第二层次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颁布的行政法规

第三层次是指由证券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第四层次是指由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等自律组织制定的行业自律规则。

法律责任的层次?

法律效力的层次:

1.上位法的效力高于下位法。

(1)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法律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3)行政法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4)地方性法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

(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

(6)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2.在同一位阶的法之间,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新的规定优于旧的规定。

认知四个层次?

以一个简单的标准,可以把人的认知划分为四个层次:

第一层,不知道自己不知道——以为自己无所不知,自以为是的认知状态。

第二层,知道自己不知道——对未知领域充满敬畏,看到自己的差距与不足,并准备丰富自己的认知。

第三层,知道自己知道——抓住了事情的规律,提升了自己的认知。

第四层,不知道自己知道——保持空杯心态,认知的最高境界。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处于第一层“不知道自己不知道”的无知无畏状态里。

殊不知这种低水平的认知,是一个人最大的贫困。

会计法律体系的四个层次分别由谁制定?

第一层会计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通过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的。

第二层会计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发布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的。

第三层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及其相关部委根据会计法及会计行政法规制定的。

第四层会计的地方性法规:由地方人大及其委员会在与前三层的规定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

法律体系三大层次?

首先,我国法律法规的层级由高到低分为:宪法 > 法律 > 行政法规 > 地方性法规,规章。

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其效力凌驾于所有法律之上,只有全国人大有修宪权。

法律

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关键词:xxx法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行政法规

由国务院制定。

关键词:条例

地方性法规

由地方人大及人大常制定。

例如:《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由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制定。

规章

规章又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规章。

关键词:条例,办法,规定

部门规章

由国务院下各部门、机构制定。在支付中最常见的国务院机构为中国人民银行(即央行)。

例如:《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都是由央行制定并颁布的。

地方性规章

由地方政府制定。

例如:《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实施办法》,由上海政府根据《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制定。

除了法律法规外,还有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中国的法律分为几个层次?

中国的法律分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

地方性法规,即地方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其效力不能及于全国,而只能在地方区域内发生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在当代中国,地方性法规是一种数量最大的法律渊源,包括一般地方性法规与特殊地方性法规。

单行条例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在自治权的范围内,依法根据当地民族的特点,针对某一方面的具体问题而制定的法规。

部门规章的解释: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所属的各部门、委员会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发布的调整部门管理事项的规范性文件是部门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所制定的规章。具体表现形式有:规程、规则、细则、办法、纲要、标准、准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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