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申诉要点? 刑事申诉期限是多久?刑事申诉期限是多久?
刑事申诉要点?
1、要有对于生效的刑事判决不服而申诉的申诉书;
2、有该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及其相关的生效的法律文书;
3、要有证明申诉的相关证据:
(一)证明原判决或者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新证据,新证据是指审判时未收集到的足以影响定案量刑的证据;
(二)证明据以定案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证据。
刑事申诉期限是多久?刑事申诉期限是多久?
刑事申诉期限一般为10天。因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涉及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申诉,而申诉期限为10天内,自收到原判决书或者裁定书之日起计算,如果错过期限,则无法再次提出申诉。需要注意的是,刑事申诉期限可能随着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例如涉及特殊案件或者特殊当事人,申诉期限可能会有所延长或者缩短。因此在具体情况下,应该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判断申诉期限是否充足。总的来说,刑事申诉期限虽然相对较短,但是在这个期限内,当事人可以进行有效的申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刑事错案申诉范文?
以下仅供参考,请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撰写。
尊敬的领导:
我对于XX年XX月XX日XX法院作出的判决结果有异议,认为该判决存在错误,并对我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
我提出申诉的理由如下:
事实认定方面存在问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由于法官对证据的审查不够严格或者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导致某些关键证据没有被采信或者被误判为虚假证据。
法律适用方面存在问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由于法官对法律规定理解不准确或者没有考虑到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导致某些应当适用的法律条款没有被正确适用。
程序方面存在问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由于法官没有遵守法定程序或者违反了相关规定,导致某些重要环节出现疏漏或者不当处理。
为了纠正上述错误,保障我的合法权益,我特此向贵院提出申诉,希望得到公正、合理的处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刑事申诉如何申请移交?
1、刑事申诉的立案。
《暂行规定》的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申诉后,均应登记,认真审阅。原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刑事申诉,均应立卷。”
2、刑事申诉的审查。
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接受申诉后应进行全面审查,不应受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的限制。审查的内容应包括:
(1)案件事实。
(2)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3、审查结果的处理。
原终审人民法院对刑事申诉进行审查后,认为原判决、裁定正确的,则说服、教育申诉人,使其服判息诉;对坚持无理申诉的,可以用书面通知驳回。并告之申诉人不能再行申诉。审查后,如果发现原判确有错误需要重新审判的,应按审判监督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刑事自诉案件申诉流程?
对刑事判决书不服,向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诉状,受理后,会通知开听证会,决定是否再审立案。
刑事申诉的答复期限?
刑事案件申诉时效为两年。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的才会受理,如果超过两年的,除非具备以下情形,否则法院不会受理:
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刑事申诉立案怎么查?
首先,刑事案件是否立案不能在互联网上查询,因为刑事案件属于保密范围,只有公安局内网才可以查询,而个人是无法使用公安局内网。
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通缉令、悬赏通告应当广泛张贴,并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计算机网络等方式发布,对于网上通缉的案犯,可以网上查询。
其次,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案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刑事拘留申诉流程?
刑事拘留不同于行政拘留,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相对人对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被刑事拘留的人对公安机关的决定不服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能向公安机关提出异议,公安机关如果认为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作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按照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对没有犯罪事实或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赔偿义务机关是作出错误拘留决定的机关。受害人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后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其上一级机关提出复议。
因此,对刑事拘留决定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事后证明刑事拘留是错误的,受害人可以依照国家赔偿法规定的程序申请国家赔偿。
《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对公民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终止追究刑事责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第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违法刑事拘留: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采取拘留措施的;
(二)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采取拘留措施的;
(三)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违法刑事拘留的人身自由赔偿金自拘留之日起计算。
刑事申诉公开听证规定?
1、刑事案件审理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时,如果有必要,可以举行听证,举行听证的程序包括:主持人主持听证;申诉人进行述、办案机关陈述;双方进行辨论;听证员发表意见等。
2、法律依据:《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第二十条 听证会应当邀请听证员,参加听证会的听证员为三人以上的单数。
第二十一条 听证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举行:
(一)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宣布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员名单、申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听证会纪律。
(二)主持人介绍案件基本情况以及听证会的议题。
(三)申诉人、原案其他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陈述事实、理由和依据。
(四)原案承办人、原复查案件承办人阐述原处理决定、原复查决定认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并出示相关证据。复查案件承办人出示补充调查获取的相关证据。
(五)申诉人、原案其他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与案件承办人经主持人许可,可以相互发问或者作补充发言。对有争议的问题,可以进行辩论。
(六)听证员可以向案件承办人、申诉人、原案其他当事人提问,就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发表意见。
(七)主持人宣布休会,听证员对案件进行评议。
听证员根据听证的事实、证据,发表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并进行表决,形成听证评议意见。听证评议意见应当是听证员多数人的意见。
(八)由听证员代表宣布听证评议意见。
(九)申诉人、原案其他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最后陈述意见。
(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
刑事申诉律师阅卷规定?
规定如下:
1. 刑事案件的受援人或者委托人可以委托律师查阅案卷材料。
2. 律师在查阅案卷材料时,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案卷内容。
3. 律师查阅案卷材料时,应当到办案机关所在地的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场所进行查阅。
4. 办案机关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将案卷材料提供给律师查阅,不得拖延或者拒绝。
5. 律师查阅案卷材料后,应当向受援人或者委托人说明查阅情况,并根据受援人或者委托人的要求,进行必要的法律援助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刑事申诉律师阅卷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具体规定应当以当地的法律法规为准。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