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规要求(行政法规要求企业提供员工参加党组织)
行政法规则?
答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不得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行政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等。
行政法规办法?
行政法规的标题通常有以下四种写法:
(1)是由国家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公报》1991年第1号)。
(2)是由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其中事由多用“关于……的”介词结构,使之作文种的定语,如《国务院关于鼓励华侨和香港澳门同胞投资的规定》(《国务院公报》1990年第18号)。
(3)包括适用范围、事由和文种,如《全国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办法》(《国务院公报》1988年第15号)。
(4)只含事由和文种,如《盐业管理条例》(《国务院公报》1990年第4号)。如果该法规是暂行、试行或补充的,则在法规名称前注明“暂行”、“试行”、“补充”的字样。如《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公报》1990年第29号)。
正文
行政法规的正文包括制定目的或根据、适用范围、主管部门、具体规范、奖惩办法、施行日期等内容。
制定目的是指制定该法规所达到的结果,用“为”或“为了”介词领起,往往起笔交代。制定根据是指制定该法规所依照的法律、法令或法规,用“根据”、“依照”等介词领起,写在第一条或第二条中。依法规的内容,制定目的和制定根据可只写一个,也可两者都写。
适用范围是指必须依照执行或应当参照执行该法规的机关、团体、单位或个人。其中,依照执行的对象写在篇首或篇末,参照执行的对象多写在篇末。
主管部门是指主要负责该法规的解释以及制定实施细则的机关,多在篇末写清。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公报》1989年第13号)的第二十八条规定:“本条例由农业部负责解释;实施细则由农业部制定。”
具体规范是指该法规所规定的要求执行和遵守的事项,这是正文的核心部分,需要分若干章或若干条逐一表述。
奖惩办法是指该法规所规定的奖励和惩罚措施,有的在具体规范中分述,有的单列于具体规范之后条陈。根据法规的内容,可两者兼写,也可只取其一。
施行日期是指该法规的生效时间,多在最后一条中注明。有的法规发布之日立即生效,写明“本条例(规定、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的字样;有的法规从发布到施行要隔一段时间,如《土地复垦规定》(《国务院公报》1988年第24号)于1988年11月8日发布,施行日期是1989年1月1日;有的法规不规定具体的施行日期,只写“本条例(规定、办法)的施行日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等。一些新法规发布的同时还废止有关旧法规,也在最后一条中写出废止的旧法规名称、制发机关及发布日期。此外,行政法规如有附件,将其列在正文之后。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行政法规、规章、制度的区别?
简单地说:法律是全国人大制定的,法规是国务院和地方人大制定的,其中国务院制定的叫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制定的叫地方性法规,规章是各部委和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其他各级人民人大和政府制定的。
行政法规如何命名?
行政法规的名称名词解释:区分行政法规和其他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区分各种不同类别行政法规的标识。行政法规的名称反映特定行政法规的种类和效力等级。
过去,我国行政法规的名称非常混乱,有时对同一种类具有同一效力的行政法规使用不同的名称,不同种类具有不同效力的行政法规却用相同的名称。行政法规的名称不统一、不规范,很容易造成误解,给行政执法和司法带来困难。1987年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规定行政法规只使用“条例”、“规定”、“办法”三种名称,并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不得称“条例”,部分地解决了行政法规名称使用上的混乱问题。目前,对规章的名称尚未作统一规定。
行政法规的做法?
我国行政法规的法律效力低于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一般是由国务院制定的。
根据我国《立法法》中第三章 行政法规的内容:
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第六十六条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总体工作部署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报国务院审批。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中的法律项目应当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相衔接。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及时跟踪了解国务院各部门落实立法计划的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当向国务院报请立项。
第六十七条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国务院法制机构具体负责起草,重要行政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组织起草。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行政法规草案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国务院决定不公布的除外。
第六十八条行政法规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单位应当将草案及其说明、各方面对草案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和其他有关资料送国务院法制机构进行审查。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向国务院提出审查报告和草案修改稿,审查报告应当对草案主要问题作出说明。
第六十九条 行政法规的决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十条 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有关国防建设的行政法规,可以由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共同签署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公布。
第七十一条 行政法规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什么叫行政法规?
答:行政法规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其地位和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
体育行政法规概念?
体育的行政法规就是针对体育管理者的一种法规,约束管理层的一种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属于哪些?
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由规范行政主体和行政权设定的行政组织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行政行为法、规范行政权运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监督的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济法等部分组成。其重心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进一步说,行政法是调整行政组织、职权,行使职权的方式、程序以及对行使行政职权的监督等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有哪些行政法规?
(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用法律大全》第14页)
由此可见,行政法规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调整国家行政管理关系的,并不得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律规范。如国务院发布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实施细则》等
行政法规的适应特征?
行政法规的特征:
(1)表现形式多样;
(2)行政法规范数量多、内容广泛丰富,覆盖范围广;
(3)行政法规范具有明显易变性,灵活性强,可以适应实践发展的需要。;
(4)程序性规范与实体性规范共存。
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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