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规须在法律规定的(行政法规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的做法?
我国行政法规的法律效力低于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一般是由国务院制定的。
根据我国《立法法》中第三章 行政法规的内容:
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第六十六条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总体工作部署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报国务院审批。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中的法律项目应当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相衔接。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及时跟踪了解国务院各部门落实立法计划的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当向国务院报请立项。
第六十七条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国务院法制机构具体负责起草,重要行政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组织起草。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行政法规草案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国务院决定不公布的除外。
第六十八条行政法规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单位应当将草案及其说明、各方面对草案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和其他有关资料送国务院法制机构进行审查。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向国务院提出审查报告和草案修改稿,审查报告应当对草案主要问题作出说明。
第六十九条 行政法规的决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十条 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有关国防建设的行政法规,可以由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共同签署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公布。
第七十一条 行政法规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行政法规、规章、制度的区别?
简单地说:法律是全国人大制定的,法规是国务院和地方人大制定的,其中国务院制定的叫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制定的叫地方性法规,规章是各部委和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其他各级人民人大和政府制定的。
行政法规的适应特征?
行政法规的特征:
(1)表现形式多样;
(2)行政法规范数量多、内容广泛丰富,覆盖范围广;
(3)行政法规范具有明显易变性,灵活性强,可以适应实践发展的需要。;
(4)程序性规范与实体性规范共存。
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行政法。
海关管理的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国务院 《关税条例》、《稽查条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统计条例》等。
行政法规的立法层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包含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的内容。
行政法规则?
答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不得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行政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等。
行政法规办法?
行政法规的标题通常有以下四种写法:
(1)是由国家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公报》1991年第1号)。
(2)是由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其中事由多用“关于……的”介词结构,使之作文种的定语,如《国务院关于鼓励华侨和香港澳门同胞投资的规定》(《国务院公报》1990年第18号)。
(3)包括适用范围、事由和文种,如《全国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办法》(《国务院公报》1988年第15号)。
(4)只含事由和文种,如《盐业管理条例》(《国务院公报》1990年第4号)。如果该法规是暂行、试行或补充的,则在法规名称前注明“暂行”、“试行”、“补充”的字样。如《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公报》1990年第29号)。
正文
行政法规的正文包括制定目的或根据、适用范围、主管部门、具体规范、奖惩办法、施行日期等内容。
制定目的是指制定该法规所达到的结果,用“为”或“为了”介词领起,往往起笔交代。制定根据是指制定该法规所依照的法律、法令或法规,用“根据”、“依照”等介词领起,写在第一条或第二条中。依法规的内容,制定目的和制定根据可只写一个,也可两者都写。
适用范围是指必须依照执行或应当参照执行该法规的机关、团体、单位或个人。其中,依照执行的对象写在篇首或篇末,参照执行的对象多写在篇末。
主管部门是指主要负责该法规的解释以及制定实施细则的机关,多在篇末写清。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公报》1989年第13号)的第二十八条规定:“本条例由农业部负责解释;实施细则由农业部制定。”
具体规范是指该法规所规定的要求执行和遵守的事项,这是正文的核心部分,需要分若干章或若干条逐一表述。
奖惩办法是指该法规所规定的奖励和惩罚措施,有的在具体规范中分述,有的单列于具体规范之后条陈。根据法规的内容,可两者兼写,也可只取其一。
施行日期是指该法规的生效时间,多在最后一条中注明。有的法规发布之日立即生效,写明“本条例(规定、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的字样;有的法规从发布到施行要隔一段时间,如《土地复垦规定》(《国务院公报》1988年第24号)于1988年11月8日发布,施行日期是1989年1月1日;有的法规不规定具体的施行日期,只写“本条例(规定、办法)的施行日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等。一些新法规发布的同时还废止有关旧法规,也在最后一条中写出废止的旧法规名称、制发机关及发布日期。此外,行政法规如有附件,将其列在正文之后。
属于行政法规定的是?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它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有关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责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所以,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国务院,发布行政法规需要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它的效力次于法律,高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
行政法规的法律效力?
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高于地方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会计行政法规的制定依据?
是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的。会计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过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其权威性和法律效力仅次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是一种重要的法律形式。会计行政法规制定的依据是《会计法》,会计行政法规的效力仅次于会计基本法。如1990年12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总会计师条例》、2000年6月21日国务院颁布并与2001年1月1日施行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会计行政法规通常以条例,办法,规定等具体名称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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