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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延长认缴期限,可以免除对公司的债务责任吗

2024-08-11 11:30:20律师案例1

一、股东延长认缴期限,可以免除对公司的债务责任吗

您好复!首先,股东认缴的出资是写入公司章程的,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法,在公司中具有最高法律地位。股东需要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去按时认缴制出资。

其次,“股东延长认缴期限”是不能随意进行延长的,需要先修改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没有修改情况下,股2113东不能擅自延长认缴期限。

再次,对于公司债务,股东在应当认5261缴的出资范围内,承担公司债务。

最后,股东如果没有按照公司章程认缴出资,则需要向其4102他已经按时认缴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结论:在没有修改公司章程的情况下,股东无权延长认缴期限,也就不存在可1653以免除对公司的债务责任。

二、新公司法不按期认缴怎么办

公司亏损不影响股东应当缴纳的出资,如果股东尚有未缴纳的出资的,股东应在未缴纳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三、注册资金认缴出资时间到期,认缴资金没有到位,被拉入企业异常名录,

不会罚款,出资到位就会解除异常。

四、认缴制下,公司注册资金可认而不缴了吗

不行的,公司注册资金要在承诺的期限内,进行缴齐。

认缴制并没有免除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义务,股东(发起人)应按照记载于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司缴付出资。如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公司和已按时缴足出资的股东(发起人)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公司认缴的出资额及出资期限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网”向社会公示,超出自身实力盲目认缴巨额资本,超过合理期限随意约定过长的出资时间,不仅加大了股东责任,而且也影响公司的公信度和竞争力。

五、股东出资时间如何确定

股东的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完全由股东自行约定并在章程中载明。股东按约定时间足额完成出资即可。当约定的出资时间到期,但股东认为需要延期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调整出资时间。股权转让变更的新股东的出资时间为原股东交付出资的时间。股权转让是依法经公司股东同意后,出让股东与受让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实质上是公司“体外”的一种合同交易,由受让人向转让人支付转让价款,不涉及新股东向公司交付出资,因此并不影响股东对公司的出资时间变动。

六、注册资金不到位的后果

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的后果如下:

1、若规定的认缴期限内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应承担相应责任。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由于公司的运营都是以注册资金为基础的,如果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转,公司有可能因此倒闭。

3、认缴期限已过,没有采取其他措施,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企业可能会进入信用系统异常名录,法定代表人被锁定。

4、公司的注册资金在认缴期限内不到位,可能会迫使公司修改章程,延长出资期限,或者减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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