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法律问题解答(村民法律问题解答模板)
村民带头煽动村民告状有什么法律规定?
按照法律原则,如果是合理合法的诉求,应该支持,并且加以引导,采用理智的渠道解决。理智解决的渠道可以包括:联名信访,写出书面材料,选出代表,到信访机构表达诉求。联名起诉,写出书面诉状,选出代表,到法院起诉。单独起诉,也可以写出书面诉状,各自到法院起诉。
村民堵生产路违反什么法律?
我认为村民堵生产路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构成了扰乱社会秩序,属于寻衅滋事罪,适违法行为的轻重来处理,对破坏社会秩序行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所以不管是村民还是任何人,都要尊纪守法,做一个公德心,合格的公民!
村民理财人员的法律责任?
农业部、监察部《农村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第四条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以群众代表为主组成的民主理财小组,对财务公开活动进行监督。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从村务监督机构成员中推选产生,其成员数依村规模和理财工作量大小确定,一般为3至5人;村干部、财会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民主理财小组职责
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要全面查帐核据,认真做好理财记录。对有疑问的帐据,请经手人、证明人、批准人进行解释说明。到户核对债权债务帐目时,由当事人签字盖章认可。各村(居)民主理财小组要汇总理财结果,形成民主理财小结。民主理财组要将相关材料整理、归档、上报,并公布民主理财结果。
农村村民分红法律问题?
按规定户口在是可以参与分红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关于村民小组更名的法律法规?
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村民居住状况、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等分设若干村民小组。村民小组的撤销、范围调整、更名,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经村民小组会议讨论通过,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实施,其中涉及村民委员会范围调整的,适用前款规定。
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撤销或者范围调整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先行对村、村民小组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明晰产权,并制定集体资产处置方案。集体资产处置方案应当符合市、区有关规定,并经村民会议、村民小组会议分别讨论通过,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实施。
村民堵路,该用什么法律手段解决?
打110,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可法院起诉。 要根据事情的严重程度,有以下处理依据: 轻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组织领导者可能被治安拘留; 重者违反刑法,组织领导者可能以危害公共安全或扰乱社会秩序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这里要看堵路是否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后果而定。 注意: 这属于违反道路交通交通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第一百零四条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有前款行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迅速恢复交通。
农村民果园转包受法律保护吗?
农村民果园转包受法律保护。
《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户对承包地可依法流转。
流转的方式包括转让、转包、互换和出租等。
转包时,双方要签订书面转包合同,约定相关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期限等,转包合同需要到发包方(村委会)备案,经发包方备案后,转包合同发生法律效力。
农村分红由村民分配的法律规定?
这个属于地方政策,称之为固化政策,并无国家层面的法律规定来规范。
村民理财小组职责有法律规定吗?
农业部、监察部《农村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第四条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以群众代表为主组成的民主理财小组,对财务公开活动进行监督。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从村务监督机构成员中推选产生,其成员数依村规模和理财工作量大小确定,一般为3至5人;村干部、财会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民主理财小组职责
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要全面查帐核据,认真做好理财记录。对有疑问的帐据,请经手人、证明人、批准人进行解释说明。到户核对债权债务帐目时,由当事人签字盖章认可。各村(居)民主理财小组要汇总理财结果,形成民主理财小结。民主理财组要将相关材料整理、归档、上报,并公布民主理财结果。
民主理财小组享有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权利,参与制定本村财务预算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参与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受理村民对集体账目的质疑,有权要求有关当事人对财务问题做出解释。民主理财小组向村民会议 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取消村民代表的资格的法律依据?
村民代表取消资格的方式有两种,
第一种,主动辞职。村民代表可以书面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不再担任村民代表要求,经原推选单位同意,可以不再担任村民代表。
第二种,被动取消。原推选单位三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户代表书面联名,可以向村民委员会要求取消本推选单位的村民代表资格。村民委员会应召集原推选单位或户代表进行表决。
村民代表资格终止情况有两种,
一种是自行终止,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其村民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另一种应当终止,严重违反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村民代表会议的,应终止其村民代表资格。
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民代表可以连选连任。
村民代表应当向其推选户或者村民小组负责,接受村民监督。
第十六条 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
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当选无效。 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由乡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
第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
详细参阅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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