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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部门就是关于某一个行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法律部门既是一个法学概念,也是一个法律概念)

2023-04-09 09:28:48法律法规1

关于乙醇使用的法律规范?

建立严格的用户核对登记和用户档案制度。凡购买乙醇的用户,必须持有证明真实身份的相关证照,并对其进行核对登记,同时登记其使用用途、购买数量等详细情况,并由购买者签字。不符合规定的用户,一律不得向其销售。

从事乙西享采购,使用,储存和处置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消防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

关于酒精使用的法律规范?

使用的酒精应有安全标签,并向操作人员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搬运酒精等危险物品应做到小心谨慎,严防震动、撞击、磨擦和倾倒。

存放区域辐射10米内不得进行焊接、切割等明火作业。运输工具及容器是否检验检测合格;装卸运输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是否按要求佩戴防护用品;储存场所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运输和储存是否超限、超量等。

消防行业的法律规范有哪些?

关于消防的法律法规有如下几种: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和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编写,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

2、《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进行了修订。

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科学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法。扩展资料:新消防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 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奖惩:

第四十五条 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规范与法律的区别?

区别如下:

1、表述的具体程度不同。 从规范的内容和文字的表述来看,法律规范是明确具体的,并且有着较为严格的内部逻辑结构;而法律往往比较抽象,不具备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它不预先设定具体的假定条件,更没有设定明确的法律后果,只对人的行为设定一些概括性的要求或标准。

2、适用的范围和模式不同。 法律规范的适用范围较为狭窄;而法律的适用范围则相对要广泛得多。在具体的法律适用中,法律规范的适用表现为“非此即彼”或“全有或全无”的模式。而法律原则在适用过程中,两个甚至多个原则可以在同一个案件中同时适用而不构成冲突和矛盾。

3、稳定程度不同。 从法律内容的性质和稳定性方面来看,法律规范主要是规范性的,是针对具体的事项提出具体要求,是特定时期立法者调整社会关系的意图的体现,较容易为立法者设计或改变;而法律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权威性。 法律规范特点: 它是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的基础,可以说它是连接理论法学和实践法学的桥梁。法学家对于法律规范的理性分析和思考,其本质并非仅仅是用以指导实践,而更重要的要是通过这种研究来加强法律人在法律实践中的论证,推理能力。

法律,法律规则,法律规范,法律原则。这些概念的区别?

法律、规则、法规,这是三个概念。法律和法规,属于同一类概念;规则和原则是同一类概念。狭义上的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广义上的法律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等;而法规仅有两种: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的)和地方性法规(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制定)按层级及法效力来讲,法律的效力高于法规。规则和原则,属于理论法中的概念,一部法律通常既有原则,也有规则,法规亦如此,原则规定的较为宽泛,而规则更为细致。在既有规则可用,又有原则可用时,法律规则优于法律原则,穷尽法律规则才能适用法律原则。

法律规范和法律原则的区别?

法律规则,简而言之,就是明确的,可以直接作为判决依据的法律条文,其格式一般为某预设行为将导致何种法律后果。例如,刑法232条,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就是一条法律规则。而刑法第四条,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这一条并不能直接作为司法判决的依据,严格的说,不是法律规则。 法律原则,就是法律制定所依据的,法律本身所要维护的价值观。如前述法条,其制定目的是通过法律保障一般人的生命安全,处罚罪犯实现正义,有效扼制私刑报复以维护社会秩序。即保护生命,实现正义,维护秩序。这几点就是法律原则。 这两个概念的关系是,法律原则是法律规则制定的依据和法律规则所维护的对象,法律规则是法律原则的具体体现。 区别在于:原则比较抽象,不同法律原则在具体司法中可以并行,对某一具体案件,判决时要考虑多个法律原则,并根据具体情况斟酌不同原则的“强度”,甚至可以用某些法律原则否决另外一些法律原则。法律规则具体,如果符合某条法律规则预设情况,那么就必须根据这条规则判决,而无须考虑其他法律规则的内容。但在此条法律规则允许范围内,轻重可以根据法律原则调整。 某些情况下,可以用法律原则否决法律规则,但是比较少见,而且最好对相应法律规则完善修改以求法律体系自洽。举个例子,莎士比亚的戏剧威尼斯商人中,借钱的安东尼奥因为未能及时还钱,被夏洛克诉至法院要求肉偿,其依据是契约自由和诚信原则,如果没有高明法官的合同解释,安东尼奥不免一命呜呼。但是现在的法官可以以维护人的生命权这个强度相当高的原则,否决诚信和自由处分原则,判夏洛克败诉。也可以用合同法的的无效条款宣布合同无效(这样相应合同义务取消,即通过引用合同无效的规则而排除引用履行合同义务规则)。

民法典是什么 法律关系规范的总和

一、《民法典》是什么

民法典是指在采用成文法的中,用以规范平等主体之间司法关系的法典。民法典是以条文的方式,以抽象的规则来规范各式法律行为、身份行为。有的民法典会酌采习惯法作为补充规范的方式,此外也多半规定以当事人间司法自治的方式弥补各种法规的不足。

二、《民法典》的组成部分:

民法典是民法的法典化,未出台《民法典》之前,我国有《民法总则》《物权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等民事单行法律,它们对社会经济生活的有序运行发挥了良好的规范作用。

《民法典》的出台,是将以上民事单行法律予以法典化整合,逻辑性、体系性更强,必将更有效发挥其权利保障效用。

《民法典》共7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

《民法典》实施后,《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将同时废止。

法律的规范意义?

法律的规范作用:是指法自身表现出来的、对人们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可能影响,即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明确告诉人们行为的模式与标准,对人们的行为起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的作用.

  在公共生活中,法律规范对人们的公共生活的作用主要有:

  (一)指引作用

  法律的指引作用是指法律所具有的、能够为人们提供一种既定的行为模式,从而引导人们在法律范围内活动的作用.指引作用是法律最首要的作用.法律的首要目的并不在于制裁违法行为,而是在于引导人们正确的行为,合法地参与社会生活.

  (二)预测作用

  法律的预测作用是指法律通过其规定,告知人们某种行为所具有的、为法律所肯定或否定的性质以及它所导致的法律后果,使人们可以预先估计到自己行为的后果,以及他人行为的趋向与后果.

  (三)评价作用

  法律的评价作用是指法律所具有的、能够评价人们行为的法律意义的作用.法律评价的标准是合法与不合法.行为评价标准有法律、道德、纪律等,它们是可以同时适用的.但应该注意的是,既不能用法律评价取代道德评价、纪律评价,也不能用道德评价、纪律评价代替法律评价.

  (四)强制作用

  法律的强制作用是指法律能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违法和犯罪,保障自己得以实施的作用.法律的强制作用是法的其他作用的保障.没有强制作用,法律的指引作用就会降低,预测作用就会被怀疑,评价作用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失去意义,教育作用的效力也会受到严重影响.

  (五)教育作用

  法律的教育作用是指法律所具有的、通过其规定和实施而影响人们思想,培养和提高人们法律意识,引导人们依法行为的作用.

法律规范的客体?

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如企业与职工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后,就构成了双方的劳动法律关系。法律关系由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内容(权利义务)和法律关系客体三要素构成。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什么?法律关系有哪些种类?法律关系的概念是什么?

法律关系的客体概念

法律关系客体是一定利益的法律形式。任何外在的客体,一旦它承载某种利益价值,就可能成为法律关系客体。法律关系建立的目的,总是为了保护某种利益、获取某种利益,或分配、转移某种利益(有关的内容,参见本章第二节“法的价值”)。所以,实质上,客体所承载的利益本身才是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联系的中介。这些利益,从表现形态上可以分为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有形利益和无形利益、直接利益和间接利益(潜在利益);从享有主体的角度,利益可分为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等等。

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

笼统的讲,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是构成法律关系的要素之一。法律客体是法律关系发生和存在的前提。

定义

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一定的对象。

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有什么部门法?

学理分类:

对于这样一个宏大的法律体系,如何划分出不同的法律部门,法学界和法律界有过不同的方案,例如,有的学者提出三分法,将法律体系分为公法、私法和社会法;有的学者提出八分法,将法律体系分为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政治法、文化法;有的学者提出十分法,将法律体系分为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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