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贷财务人员有责任吗
一、骗贷财务人员有责任吗
骗贷财务人员有责任吗
如参与过程,负次要责任。
未参与过程,不需要负责任。
二、经济诈骗,财务会付什么样的刑事责任
财务一般是参与不到外部事物,所以不应付相应责任。
三、骗贷10万左右,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刑法修正案(六)新增加此条}
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量刑标准【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贷款诈骗1万元以上不满1.4万元的,为拘役刑;1.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6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贷款诈骗达4万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有“其他严重情节”,处有期徒刑五年;4万元以上不足5万元部分,每增加8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个月: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
(2)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
(3)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4)提供虚假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5)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二)贷款诈骗5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3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第一项规定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贷款诈骗达16万元以上,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有期徒刑十年;16万元以上不足20万元部分,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一年: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巨大的;
(2)携带贷款逃跑的;
(3)使用贷款进行犯罪活动的。
(二)贷款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前项情形之一,刑期增加一年。
因此可能在6到10年之间
参考;
四、提供虚假财务报表给银行贷款有责任吗?
如果公司不还钱,银行会通过法院追究公司的法律责任,会计提供虚假财务报表本身就违反了会计法,你还是看看公司的还款能力。再做决定吧!
五、假报表贷款会计会承担什么责任
一般情况下,企业出问题,是要追究企业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的。所以你不是主要责任。
而且银行贷款不单单是看报表,很大一部分都是要抵押物的,所以银行出现坏账的风险是比较小的。
最大的风险应该在于做假账导致公司偷税漏税,这个带来的风险和责任是最大的。
个人建议还是不要赚这种钱,毕竟有风险,如果为了一点钱,搞得自己有牢狱之灾,岂不得不偿失?最起码天天担心过得也不开心。
六、公司涉嫌诈骗,财务负责人会有什么责任吗
一般的法人承担的责任多一些,如果纯属帐务处理问题,应该是财务负责人多一些.如果牵扯到纳税和其他的票据及经济类的事物,应该是法人承担的责任多一些.
望楼主采纳
沈阳金蝶财务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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