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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资质认定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资质认定的事项清单)

2023-04-09 03:58:51法律法规1

如何理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这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主要是指《工伤保险条例》出台后,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并颁布实施的法律,以及国务院制定并颁布实施的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这些情形也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以及享受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事项,应当 (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四条: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以下简称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

扩展资料:

新保密法特点:一是明确规定,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二是明确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三是明确规定机关、单位定密不当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四是健全解密制度,规定了自行解密制度和解密审查制度等。新保密法的相关规定,就是要做到依法保密、依法公开、保放适度,充分体现了我国民主政治的进步,是新保密法的突出亮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公开吗?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

《保密法》第四条 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以下简称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规法规条文中规定的其他情形包括以下两存在含义:

一、其他情形是法律制定的兜底条款,是以后修改或制定新的具体情形的依据,是立法的一种技术手段;

二、条文中的其他情况,还可能指本法中的相关规定在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具体规定,相对于本法属于特别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有哪些合同?

一、合同有效需要符合哪些条件(一)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有合法资格自然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其中,个体工商户必须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并在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内订立合同。法人应当具备国家法律规定的法人条件,并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其中企业法人必须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并在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内订立合同。法定代表人是法人单位的合法代表人,全权代表法人对外订立合同。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时,应当出示身份证明以及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项目证明。其他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等),也必须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合法资格。这些组织的负责人依法代表本单位对外签订合同。代理人代订合同,必须事先取得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才对委托人直接产生权利和义务。理论上,认定代理人有无签订合同代理资格的惟一依据是授权委托书(委托证明),但实践中注重足以证明其代理资格的书面凭证,如介绍信、盖有合同专用章或公章的空白合同等。不过,介绍信的基本功能是证明一种关系,起一定的介绍和证明作用,是人们交往的媒介,并不完全具备代理证书的性质、特点和内容,容易为他人利用进行经济诈骗活动。(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没有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意思表示是当事人将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愿表现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应当是当事人自主、自由、自愿地表达的真实意志。只有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对合同的内容表达了其真实的意思,合同才受法律保护。因此,通过欺诈、胁迫等手段迫使对方当事人进行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而订立的合同,或者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利用合同规避法律和行政法规的适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均无法律效力。(三)合同的内容、形式和订立程序不违法(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从事的活动),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采用特定形式或必须经过公证、鉴证或批准、登记后才能生效的合同,必须符合特定的形式或履行特定程序才能生效。二、有效合同的法律效力(一)有效合同是符合上述全部有效要件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有效合同的法律约束力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双方当事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2、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3、合同受国家强制力保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二)合同成立与合同有效的关系合同成立与合同有效是不同的概念。合同成立后才涉及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从何时发生法律效力的问题。签订合同时,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但已成立的合同如果缺乏合同有效的要件,则合同虽然成立,也属于无效合同。所以,合同成立是合同有效的基础,已订立的合同必须符合合同的有效要件,才有法律效力。通常听说的依法成立的合同,是指完全符合合同有效要件的合同。(三)合同生效的时间合同有效,是对合同性质的判断,表明合同是否有必要履行。但有效合同从什么时候开始发生法律效力,则必须通过合同生效时间予以确认。合同生效时间有以下几种情况:1、合同成立时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一般的合同签字盖章后即成立生效;2、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如约定条件、期限、交付定金等,则条件成就或者期限到来,或交付定金时,合同生效;3、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要经过鉴证、公证、登记或批准后才能生效的合同,经上述程序后,合同生效。(四)合同效力终止的时间合同效力终止,有以下几种情况:1、合同全部履行;2、合同依法解除;3、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变更合同有效期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法律程序违法行政法规定?

行政处罚法。有权机关应当依照规定的程序实施处罚;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有权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法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有权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装修需要资质的法律规定?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通知》国办发[2001]81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特别是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的监督,重点是依法监督在装饰装修工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问题;对于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必须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对违法违规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作出处罚。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装饰装修工程建设标准,严禁在装饰装修工程上使用对人体有害的材料。

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

第二条 在城市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实施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是指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者住宅使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活动。

第五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前款所列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业主装修房屋时,需要告知物业。

价格认定规定是行政法规吗?

价格认定规定如果是国务院颁布的则是行政法规,如果是国家部委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则是部门规章或地方规章。

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根据2015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第九条 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四)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

(五)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

(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特殊要求。

工龄认定的最新法律规定?

       一、工龄认定最新政策

       连续工龄认定的规定归纳如下:一,在本单位做临时工又考(录)、聘用到本单位工作的工龄可认定为连续工龄。二,原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辞职和辞退后,又考(录)、聘用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辞职和辞退的工龄与重新就业后的工龄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二、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认定为连续工龄

     下列工龄可计算为连续工龄:(1)调动工作的劳动者,调动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2)企业派出学习进修的劳动者,学习进修的时间应连续计算;(3)企业停转产期间,劳动者在这一期间应计算为连续工龄;(4)企业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原有职工仍留企业工作者,其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5)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可连续计算为本企业的工龄;(6)转入企业工作前,从事革命工作的年限以及军龄,均可作为连续工龄计算;(7)学徒在本企业学习期间,应作为本企业工龄计算

       三、公务员连续工龄认定

       连续工龄是指职工在某一个单位连续工作并以工资收入作为他们全部或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时间。企业工龄应以工人职员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计算之,如曾离职,应自最后一次回本企业工作之日算起。连续工龄最主要的作用是,用来作为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新法出台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满足两个条件: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且双方有续签合同的意愿的,劳动者可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后,没有重大理由,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

       四、工龄的确认条件

       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

       本企业工龄是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同时就能计算为一般工龄;但一般工龄不一定就是连续工龄。

       连续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在含义上有一些差别,即连续工龄不仅包括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而且包括前后两个工作单位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若没有可以合并的情况,连续工龄就是本企业工龄。

      机关、事业单位为有别于企业用的工作年限,实际上连续工龄和工作年限的含义和作用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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