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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对误工费是怎么规定的

2024-07-30 11:49:49律师案例1

一、法律上对误工费是怎么规定的

一、法律上对误工费是怎么规定的

1、法律上对误工费的规定如下:

(1)如果有收入来源,那么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就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加以确定;

(2)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3)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条

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是,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二、出交通事故不理赔误工费到法院诉讼的程序是什么

出交通事故不理赔误工费到法院诉讼的程序是:

1、原告委托的律师介入,收集相关赔偿证据,制作证据目录,起草起诉状,然后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

2、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3、法院确定举证责任期限和开庭时间,当事人双方在制定的期间内提交证据。开庭前法院会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开庭后,书记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然后,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或者交通事故律师陈述,证人作证,宣读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原告或者交通事故律师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或答辩,交通事故和对方互相辩论,审判长询问各方意见,开庭审理阶段结束;

4、法院一般不会当庭宣判。在开庭后的一段时间内法院必须公开判决,送达判决书,判决书生效;

5、被告履行赔偿义务,否则原告可在履行期限届满后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误工费的赔偿标准的法律依据

误工费补偿的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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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误工费赔偿标准法律规定是什么

如受害人有固定工作和稳定的薪资收入,则误工损失应根据实际因事故所导致收入的减少进行核算。

若受害人并无相对固定及稳定的薪资收入来源,那么误工损失便需依照受害人近三年来平均所得收益来进行计量;当然若是受害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证实其最近三年内的平均收入情况,作为法律依据,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借鉴参照当地的审判法院所在地的同行业或者相类似的行业,在上一年度授薪员工的整体平均收入水平进行判定。

误工费,顾名思义,是指在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之后,由于人身受到伤害的受害者需接受正规的医疗救治以恢复身体健康,同时也包括事故中的当事人或是其相关亲属需要介入到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由于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地工作或进行日常经营活动,进而引发经济收入的下降。

这种因经济收入减少而形成的损失,将由有责任的一方按照特定的评估标准,对这个减少的收入部分进行相应的补偿赔偿。

误工费的产生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因果关系,因此将其认定为事故责任人的职责义务之一,理所当然地应该进行赔偿。

误工费主要包含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受害者自身为了治疗损伤及创伤导致暂时无法工作而产生的误工所需支付的费用,二是受害者由于精神痛苦等因素影响,使其无法正常工作、生活而产生的误工费用。

同时还包括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亲属或授权代理人为参与处理交通事故而导致的暂时性停业或者降低劳动效率造成的经济损失,另外还要包括受害者死亡后家属为了料理丧事而产生的额外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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