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罗马法的基本特征
(1)私法极为发达完善,公法不甚发展;
(2)立法形式灵活简便、独具特色;
(3)法制建设与法学研究紧密结合;
(4)深湛的原则与制度、科学的概念和术语;
(5)卷帙浩繁、规模巨大的法律编纂。
罗马法,一般泛指罗马奴隶制国家法律的总称,存在于罗马奴隶制国家的整个历史时期。它既包括自罗马国家产生至西罗马帝国灭亡时期的法律,以及皇帝的命令,元老院的告示,成文法和一些习惯法在内。也包括公元7世纪中叶以前东罗马帝国的法律。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