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能否在法定刑下量刑
一、认罪认罚能否在法定刑下量刑
认罪认罚不能在法定刑下量刑。
只是简单的认罪认罚在《刑法》中是不能直接在法定刑以下进行量刑的,除非有重大的立功情节,或者特殊案件获得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才可以在法定刑以下进行量刑。
二、偷一部电瓶车赃物已归还认罪认罚而且是初犯法院会怎样判刑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主动退还赃物,认罪态度好的可能会适当减刑。
三、我偷了一个手机价值5039元,现在取保了今天去签了认罪认罚书,我是初犯想问下能判多久
如果积极退赔,认罪悔罪的,可以判处6个月以下。
四、被告人认罪案件的适用范围,怎样审理被告人认
您好,
一、被告人认罪案件的适用范围
被告人认罪案件是被告人对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的第一审公诉案件。
对于指控被告人犯数罪的案件,对被告人认罪的部分。
下列案件不适用被告人认罪审理:
1、被告人系盲、聋、哑人的
2、可能判处死刑的
3、外国人犯罪的
4、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5、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
6、共同犯罪案件中,有的被告人不认罪或者不同意适用被告人认罪案件审理的
7、其它不宜适用被告人认罪审理的案件。
二、怎样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
人民法院在决定被告人认罪审理案件前,应当向被告人讲明有关法律规定、认罪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确认被告人自愿。
人民法院对决定适用被告人认罪审理的案件,应当书面通知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及辩护人。
对于决定适用本意见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前可以阅卷。
对适用被告人认罪开庭审理的案件,合议庭应当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询问被告人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的意见,核实其是否自愿认罪,是否知悉认罪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对于被告人自愿认罪进行审理的,可以对具体审理方式作如下简化:
(一)被告人可以不再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供述。
(二)公诉人、辩护人、审判人员对被告人的讯问、发问可以简化或者省略。
(三)控辩双方对无异议的证据,可以仅就证据的名称及所证明的事项作出说明。合议庭经确认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庭予以认证。
对于合议庭认为有必要调查核实的证据,控辩双方有异议的证据,或者控方、辩方要求出示、宣读的证据,应当出示、宣读,并进行质证。
(四)控辩双方主要围绕确定罪名、量刑及其它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辩论。
适用被告人认罪审理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和程序,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切实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实践中,要是被告人认罪的话,那此时是会影响最后的量刑。因为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五、刑事案件开完庭后,所有人都知道签了认罪认罚,为什么三个星期了判决书都没有下来?
刑事案件的时间,应该从犯罪嫌疑人归案起计算,到判决大致需要四到六个月。案情简单的经历时间会短一些,案情复杂的时间会更长一些。
犯罪嫌疑人没有被抓到之前,虽然已经立案,但时间无法确定。 从犯罪嫌疑人归案起,到判决需要经过几道程序过程:刑事拘留→逮捕→公安机关侦查→移交检察院→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开庭审理→判决。
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辩护律师在办理下列公诉案件时,建议被告人要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向被告人说明,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被告人,罪行较轻的,人民法院可以从宽或者免除处罚。建议被告人与被害人和解。
刑事案件的和解,应当自愿、合法。辩护律师如发现以前的和解,不具有自愿性、合法性,可申请人民法院认定原和解无效,并争取与对方当事人重新达成和解,由人民法院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刑事案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刑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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