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有关于职场性骚扰问题的详细规定吗
一、劳动法有关于职场性骚扰问题的详细规定吗
职场性骚扰不属于劳动法保护范畴。有此类情况可以诉请法院裁决,千万记住,取证很重要,证据不足会遭反诉诬告、诽谤罪。
二、忠诚协议效力如何认定
所谓忠诚协议,就是男女双方在婚前或婚后,自愿制定的有关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恪守婚姻法所倡导的夫妻之间互相忠实的义务。如果违反,过错方将在经济上对无过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放弃部分或全部财产的协议。我国《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三要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所以,只要夫妻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夫妻忠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规定,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协议的内容具有可执行**,法律就应当承认其效力。本案中,根据李某提供的证据,可以认定许某存在婚外情,是婚姻的过错方,李某和许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夫妻忠诚协议是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的,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没有损害对方的人格权和身份权,没有限制对方的人身自由,也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三、没结婚同居到一块算犯法么?
^_^1、未婚同居不构成犯罪。
2、未婚同居是违法行为。
3、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不是同一个概念。
4、请大家注意一个说法,对于同居(不是因为结婚而有男女关系的)的,法律上一般称作“非法同居”。
法律上没有规定。
法无规定即自由。
不违法。
但也不享有受法律保护的权利。
但违反社会道德,公序良俗
四、一个被逼的不幸福的婚姻,我整整承受了十年,离婚离不了,我可不可以起诉和他分居。。。大神们帮帮忙
1、对于你的情况,你应该通过起诉离婚,分居5年多加上平时的夫妻感情不合对于任何一对正常夫妻来讲都是难以承受的,夫妻离心离德过着就没有激情,都生理与心理都是巨大伤害 2、根据我国婚姻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目前没有支持起诉婚内分居的明文规定,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解释,法律目前没有关于婚内相关规定,因为婚内性行为属于合法,罪侵犯的法益是妇女性的自主权,但是在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侦查机关无法证明其是否侵犯了妇女性的自主权,所以,婚内目前只存在于理论阶段,还没上升到法条上 3、夫妻之间没有了夫妻感情,在家庭财产以及儿女抚养上,会发生更多冲突,为保护自己起见,还是离婚妥当。
五、青少年满多少周岁就有自主权 比如谈恋爱 对方会受到法律责任吗 这算犯法吗 成年人与14周岁
我国法律规定年满18周岁,被视为成年人。若违法犯罪需要负完全的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至于恋爱,生活本来就是你情我愿的,只要不涉及违法。都是正常的。
六、夫妻婚内“忠诚协议”的效力如何认定?
协议约定:双方婚后应该互敬互爱,对家庭、配偶、子女有责任感和道德感,如果任何一方在婚期内因道德品质的问题而出现了婚外情,应当赔偿对方的违约金20万元。一年后,钱某经常以工作繁忙为由早出晚归,秦某敏锐地觉察到丈夫与她人有染。某日,对钱某进行跟踪,发现与自己的想象果然一样,顿觉天旋地转。强忍着心中的苦恼,对钱某好心相劝,希望他能回心转意。但是钱某一意孤行,致使婚姻终于破裂。秦某提起诉讼要求离婚以及赔偿20万元。 【分歧】 夫妻婚内“忠诚协议”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一种观点认为,所谓“忠诚协议”只是当初双方的一句戏言,双方享有婚姻自主权,因此该协议无效。 另一种观点认为,该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协议内容并没有涉及到婚姻自主权的问题,并且“忠诚协议”与《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相符合,因此该协议有效。 【管析】 笔者同意第一种观点。 《婚姻法》第4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也就是说,在本案中,夫妻双方自愿签订的“忠诚协议”就是该条抽象规定的具体化之一,并且协议的内容没有涉及到婚姻自主权的内容,符合婚姻法的原则和精神,因而当然有效。 那么,该协议是否具有可诉性呢?尽管婚姻关系的协议不属于合同法的调整范围,但是,婚姻中的涉及财产关系的平等自愿的具体义务,在婚姻法没有规定的情形下,适用合同法的规定,由负有义务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正是体现对婚姻法的尊重,赋予这种没有违背婚姻自主权的具体化情形的的协议以可诉性,符合法律的发展方向。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