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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法律解释? 明朝皇室法律?

2024-07-24 19:00:59法律法规1

明朝的法律解释?

《大明律》第一次提出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明孝宗的修律,更将“不因言杀人”写入律法。大明律是西方启蒙运动时期备受推崇的法律奠基,近代的欧美法系和大陆法系,都从《大明律》中受益颇多。

《大明律》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典型法典,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它虽然以《唐律》为蓝本,但在形式和内容上都有发展。在形式上,结构更为合理,文字更为简明;在内容上,经济、军事、行政、诉讼方面的立法更为充实;在定罪判刑上﹐体现了“世轻世重”,“轻其轻罪,重其重罪”的原则,事关典礼及风俗教化等事,定罪较轻;贼盗及有关帑项钱粮等事,定罪较重。其律文结构和量刑原则对《大清律》有较大影响。

明朝皇室法律?

明朝立国之初,朱元璋通过颁布《皇明祖训》规定了明代宗室不同于平民、臣僚乃至勋戚的法律特权。

明中期以后,随着宗室人口增多,朝廷对于宗室的管控趋于严格。

弘治、嘉靖、万历三朝先后颁布的《问刑条例》都载有直接约束宗室的条例,却表明宗室一直是朝廷区别对待的群体,其法律特权与洪武时期相比有所变动而没有发生颠覆性改变。

嘉靖四十四年颁布的《宗藩条例》则显示出,宗室法律特权的变动依据爵位高低而呈现上下分野,亲王法律特权始终不变,郡王、将军而下宗室所受法律约束增多,并呈现出被纳入普遍法适用范围的一些迹象。

明朝法律形式?

明初的法制思想可归结为:

一、刑乱国用重典。明初的统治者借鉴元朝灭亡的教训,尤其是元朝对官吏管理上的姑息养奸,导致政纲紊乱教训,在治吏上突出重典色彩,用重刑来控制统治集团内部的团结和稳定。同时,重典也适用于犯上作乱的行为和盗贼犯罪。

二、法贵简严。立法上的简明和严厉是明初法制的又一特点。“简”是指法律要简明易懂,条文要精简,不必面面俱到,而应突出重点,着重打击重大犯罪。“严”是指法律处罚要严厉,强调法律的威慑作用,使百姓尊法、守法。

三、礼法结合、明刑弼教。纲常礼教是明朝政府统治国家的国策,对顺从统治的“良民”用礼教教导,对不顺从的“顽民”就用法律严惩。

明朝疆域的特点?

明朝的版图,《明史·地理志》记载:“计明初封略,东起朝鲜,西据吐番,南包安南,北距大碛,东西一万一千七百五十里,南北一万零九百四里。自成祖弃大宁,徙东胜,宣宗迁开平於独石,世宗时复弃哈密、河套,则东起辽海,西至嘉峪,南至琼、崖,北抵云、朔,东西万余里,南北万里。”也就是说,从明朝初期到后期,明朝一直在丢失土地。

就从明鼎盛时期来看,也就是东起朝鲜,西据吐番,南包安南,北距大碛,这里的吐番也就是元朝设置的吐蕃宣慰司都元帅府,明初投降于朱元璋,设置于甘肃河州,也就是现在的甘肃临夏。安南为越南北部一带,大碛为大漠,也就是阴山北部的戈壁滩,是内外蒙古的分界线。如此,明朝初期的版图就是东到辽东、西到甘肃、北到到戈壁滩、南到越南。

明朝壁画的特点?

明代壁画

法海寺明代壁画是法海寺的镇寺之宝。法海寺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模式囗东北约两公里的翠微山麓,全殿九幅壁画共绘人物77个,既有男女老幼,又有神佛鬼怪,且姿态各异,神情不一。有说法和坐禅的,有膜拜的,也有徐徐行进的,还有冉冉飞舞的。所绘人物、禽兽、神怪和草木等,不仅形象真实美好,而且生意盎然,和谐明快,组成了一幅幅或清新明净、或庄严肃穆的佛国仙境画面。

中文名称

明代壁画

意义

法海寺的镇寺之宝

隶属

滇西北少数民族艺术

特点

形象真实美好,生意盎然

明朝法律由谁编纂?

《大明律》是明代主要的刑法典。明太祖朱元璋时敕修。吴元年(1367)朱元璋命左相国李善长为律令总裁官,撰律285条。明洪武六年(1373),又诏刑部尚书刘惟谦详定《大明律》,亲为裁定。次年颁行。其篇目一准唐律。洪武二十二年(1389),复命翰林院同刑部官整齐《大明律》。洪武三十年(1397)始颁示天下。从草创到定制,先后历时30年,可见其重视程度。《大明律》的主要版本有嘉靖间刻本王楠编集《大明律集解三十卷》;万历十三年(1585)内府刻本舒化等校《大明律集解附例三十卷》,光绪三十四年(1908)修订法律馆据此重刊《明律集解附例》; 日本享保七年(1716)荻生徂徕校翻刻明刊本《大明律三十卷附问刑条例三卷》。

李善长 (1314—1390),字百室,定远(今安徽省定远县)人。元末从朱元璋起兵,参谋帷幄,深得重用。吴元年,为左相国,裁定律令。洪武初,改任左丞相,封韩国公。善长习法家言。明初制度,多由他参与制定

明朝布料特点?

明朝服饰特点有哪些,明朝服饰属于汉族传统服饰体系,在推翻元代蒙古人统治之后,明朝恢复汉族的传统,明太祖朱元璋根据汉族的传统,”上承周汉,下取唐宋“,重新制定了服饰制度。那么明朝服饰特点有哪些呢?

明装与唐装相比,在于衣裙比例的明显倒置,由上衣短下裳长,逐渐拉长上装,缩短露裙的长度。衣领也从宋代的对领蜕变成以圆领为主 。明代女装上衣是三领窄袖,身长三尺有余,露裙二、三寸,即所谓“花冠裙袄,大袖圆领”。当时扬州流行一种新式样:女衫长二尺八寸,袖子宽一尺二寸,外护袖镶锦绣,冬季镶貂狐皮。裙装在明代初年用色偏向浅淡;崇祯时期提倡白色裙。裙边有一、二寸绣边。明初裙宽为六幅,明末时发展为八幅、十幅。裙褶十分盛行,有细密褶纹,也有大褶纹。褶纹装饰十分讲究。有一种名为彩条裙,每条选用一种颜色缎,每条色缎上绣出花鸟纹饰,带边镶以金线可成为独立的条带,将数条这样的各种彩条拼合在腰带上,就成为彩条飘舞的裙子,因此取名 “凤尾裙”。有的还将整块缎料用手工做成细褶纹,取名“百褶裙”。一种二十四褶裙取名“玉裙”。

明代还有一种特殊式样的帔子,由于其形美如彩霞,故得名“霞帔”。这种帔子出现在南北朝时期,隋唐时期得此名。到宋代将它列入礼服行列之中。明代服用此式较为普遍,它的形状宛如一条长长的彩色挂带,每条霞帔宽三寸二分,长五尺七寸,服用时绕过脖颈,披挂在胸前,由于下端垂有金或玉石的坠子,因此越发显得挺拔高贵。

明朝的特点和影响?

1.明朝是我国封建社会中央集权制度空前强化的时期。明太祖通过废除行中书省,设立直属中央的三司,废除丞相,撤销中书省,由六部分理朝政,大大提高皇权,奠定了明朝君主专制集权政治体制的基本格局。这些措施具有不同于前代的明显特点,其作用一方面巩固了明王朝的统治,创造了比较安定的政治局面,另一方面也给明朝的统治埋下了危机。

2.设置特务机构,即锦衣卫,又叫东厂!

3.颁布《大明律》,提出“重其重罪,轻其轻罪”。律法中又一历史性突破是首次设置了经济立法,使经济类犯罪有法可依!

4.八股取士是此时教育的模式。这是明代科举考试的重大变化,是君权加强在思想文化方面的体现。明朝规定,科举专取“四书”“五经”命题,并以宋儒朱熹的《四书集注》为依据,不能随意发表自己的见解,所谓“代圣贤立言”。行文格式有严格规定,文章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组成,体用排偶,谓之八股文。这种高压专制、严格控制的奴化训练对中国的思想文化、科学技术的发展造成严重阻碍,但又是考试向标准化的重要发展。八股取士的目的是要拿思想上的统一来维护政治上的统一!

明朝通商政策的特点?

明初实行海禁,严禁民间私人贸易。在明朝开国以后一个很长的时期内,中外贸易基本上限定在“朝贡贸易”的框架之内进行。

在明初优惠政策的招徕下,洪武时期有东洋、南洋的十几个国家和地区来华通好并进行贸易。永乐以后,随着郑和下西洋船队的广泛外交活动,海上贸易的范围扩大到西亚及非洲东海岸,前来进贡通好的国家和地区增加到数十个,朝贡贸易达到了空前的规模。

明中期日益严重起来的东南沿海倭患促使封建王朝的对外政策进一步向着内向和保守的方向发展,最终导致了嘉靖年间的全面海禁。

随着嘉靖末年沿海倭患基本肃清,明政府在隆庆初部分开放了海禁,本国商船准赴除日本以外的东西洋国家贩货,日本以外国家的商船也被允许随时进入中国口岸贸易。开放海禁以后,民间私人海上贸易更如开闸之水不可遏止。

综观有明一代的海外贸易政策,可以说是“禁”多于“放”,限制、防范多于鼓励、支持。早期的朝贡贸易政治、外交色彩重于经济色彩,基本是得不偿失的赔本买卖,于国家经济发展并无多大好处。

中期以后,朝贡贸易的政治色彩有所减弱,外番货品免税政策渐改为按例抽分(注:正德三年规定番舶附载货物除贵重者如象牙、犀角、鹤顶之类仍解京外,其余十分抽二,抽分后即允许入市交易。次年改为十分抽三,但后来又改回十分抽二。明后期,到口外番货物十分抽二为常例。)。这一改革一般被看作明代对外贸易政策的一个进步,问题是实行不久就又迎来了嘉靖时期的海禁,使正常的中外贸易受到极大影响。

法律的特点?

1、法律是一种概括、普遍、严谨的行为规范;

2、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3、法律是国家确认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4、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

5、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6、法律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 法的本质就是统治阶级实现阶级统治的工具。具体地说,它是指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法是被提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法律条文是死的,人是活的,法律是为了规范活着的人而不是死去的人。法律工具主义者把法律当成了僵化的工具、不变的教条。它违反了民主法治的基本精神。法律是人类社会创造的客体,也是人类解放自身的工具,它反过来影响人类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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