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公司和律师事务所区别?
01两者设立的法律依据不同。
律师事务所成立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法律服务所是依据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规章或批复设立的。所以,两者的设立有着不同的法律依据,且所依据的法律和规章的效力和位阶也不相同。
02两者的产生背景和定位不同。
律师事务所是在我国建国初期就在全国确立的法律服务机构组织形式。法律服务所是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为填补法律服务力量不足问题设立,有的地方也称法律事务所或法律服务中心,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服务机构。
03两者的业务范围不同。
律师事务所律师的业务范围虽然也受《律师法》等法律、规章制度规范,但法律业务范围内基本没有限制。而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根据司法部规章的规定,其业务范围只限于向公民和基层单位提供法律帮助,进行法律咨询和非诉讼法律事务的代理。两者在业务范围方面最大的区别是: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直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有律师能做;再如象金融证券、涉外房地产等高层次法律服务工作也只有律师才能从事。
04两者的从业资格要求不同。
国家实行律师资格统一考试制度,要求律师具有高等院校法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同等专业水平,以及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经律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授予律师资格,并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经考核合格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才能独立从事律师业务。而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从业资格既没有严格的学历限制,也没有全国统一考试的难关,只要政治思想品质良好,受到法律专业培训就可以从事此项工作。
05两者的法律服务水平不同。
律师需要具有更为专业的法律学习经历,须符合报考条件经过考试和法律经验实习,所有律师事务所在法律服务中更为专业,代理业务广泛。法律服务所,只需简单法律培训,没有严格的选拔筛查机制,其业务水平往往有限,业务范围也受到法律限制。
06两者设立的程序和条件不同。
律师事务所设立需要按照《律师法》等法律、规章,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要求达到最低规定的注册资金,至少三名专职律师组成,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其严格的执业规章制度,然后经省、市、自治区司法行政部门批准成立。而法律服务所的设立则简单得多,对人员的数量、人员的素质以及资金规模等没有严格的要求,只要经过司法行政部门审查合格,登记备案即可。
07两者的国际地位不同。
律师制度是二十世纪初从西方国家引进来的一种民主的司法制度。在英、美、法、德等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有几百年的历史,律师事务所的数量和规模相当大,律师在国内政治经济生活中的地位相当高。在国际上有律师协会,国与国之间的法律服务工作都是通过各国律师协会进行的。而法律服务所在西方国家没有类似的机构和组织,在国与国之间的法律服务工作中,西方国家只承认律师,而不承认法律工作者所提供的法律服务。
08两者的收费标准不同。
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收费受行业协会统一的标准规范,根据不同案件,有着不同的收费标准和计算方式,由于其专业水平较高,收费也相对较高。法律服务所收费并无严格规范,其收费一般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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