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法培训内容(环境保护法培训内容摘要)
环境保护法环境包括?
1、生活环境,指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的总体,它由自然环境和社会 环境中的物质环境所组成。空气湿度与人类的生活环境关系密切。
2、太阳光是地球上一切生命的源泉,是人类健康的真正保证,人体的免疫功能只有经过太阳光的适当照射才能完整、健全和得以正常发挥。生活环境的好坏与每个人生活质量息息相关。
3、生态环境(ecological environment)就是“由生态关系组成的环境”的简称,是指与人类密切相关的,影响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各种自然(包括人工干预下形成的第二自然) 力量(物质和能量) 或作用的总和。
4、包括与人息息相关的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我国环境保护法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我国环境保护法体系由以下各部分构成:
1、宪法:我国《宪法》第26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2、环境保护基本法: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4年4月24日表决通过了环境保护法修订案,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首次将保护环境规定为国家的基本国策。
3、环境保护单行法
1982年《海洋环境保护法》(1999年、2013年、2016年、2017年修订)
1984年《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2008年、2017年修订)
1987年《大气污染防治法》(1995年、2000年、2015年修订)
1988年《野生动物保护法》(2004年、2009年、2016年修订)
1991年《水土保持法》(2010年修订)
1995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2013年、2015年、2016年修订)
1996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2001年《防沙治沙法》
2002年《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修订)
2002年《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修正)
2005年《可再生能源法》(2009年修正)
2008年《循环经济促进法》等等
4、环境标准:如《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渔业水质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等等
5、其他部门法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规范:我国民法总则、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经济法中有不少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体现了环境保护法综合性的特点,同时也反映了法律生态化的趋势
6、我国参加的国际法中的环境保护规范:我国参加的重要的环境保护国际条约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
环境保护法规制度主要内容?
施工环境保护应落实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初步设计的环境保护措施,其主要内容应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物(“三废”)和噪声污染防治与噪声控制、生态保护、人群健康保护、施工环境管理与监测等。
其中施工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控制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实施;施工环境管理应与施工期的工程管理同步进行。
2016年环境保护法修改内容?
主要修改了以下内容:
1、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目前我国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有30多部,行政法规有90多部,新的环境保护法被定位为环境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主要规定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解决共性问题。
为此,新的环境保护法在总则中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的战略地位,依照《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决定》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确定的总体要求,将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
新法增加规定“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并明确“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污染者担责的原则。”
新法在第一条立法目的中增加“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国家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进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2、突出强调政府监督管理责任
新的环境保护法调整篇章结构,突出强调政府责任、监督和法律责任。
现行环境保护法关于政府责任仅有一条原则性规定,新法将其扩展增加为“监督管理”一章,强化监督管理措施,进一步强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环境质量的责任。增加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制达标规划,并采取措施按期达标。”
在政府对排污单位的监督方面,针对当前环境设施不依法正常运行、监测记录不准确等比较突出的问题,新法增加了现场检查的具体内容。
新法在上级政府机关对下级政府机关的监督方面,加强了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的责任。同时,增加规定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并规定了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对下级部门或工作人员工作监督的责任。
3、规定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
新的环境保护法增加环境日的规定,将联合国大会确定的世界环境日写入本法,规定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
为进一步提高公民环保意识,新法增加规定公民应当采用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同时,增加规定公民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配合实施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规定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放置,减少日常生活对环境造成的损害。
新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青少年的环境保护意识。
4、设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专章
新的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专章规定了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加强公众对政府和排污单位的监督。
这一章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一是明确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二是明确重点排污单位应当主动公开环境信息,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是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规定“对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编制时向公众说明情况,充分征求意见。”“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部门在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事项外,应当全文公开;发现建设项目未充分征求公众意见的,应当责成建设单位征求公众意见。”
5、应每年向人大报告环境状况
新的环境保护法在发挥人大监督作用方面作出新规定。
新法突出了人大常委会监督落实政府环境保护的责任,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大或者人大常委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完成情况,对发生重大环境事件的,还应当专项报告。
6、科学确定符合国情环境基准
新的环境保护法增加了要求科学确定符合我国国情的环境基准的规定。
目前,符合我国国情的环境基准缺失,现行我国环境标准主要是在借鉴发达国家环境基准和标准制度上制定的。国家现已建立了重点工程试验中心,建立国家环境基准已具备基本框架。
7、国家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
新环境保护法完善了环境监测制度。
新法通过规范制度来保障监测数据和环境质量评价的统一,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监测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统一规划设置监测网络,建立监测数据共享机制;监测机构应当遵守监测规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8、完善跨行政区污染防治制度
新的环境保护法完善了跨行政区污染防治制度。
对于跨行政区污染防治,现行环境保护法仅在第十五条作出有关政府协商解决的原则性规定。新法明确规定,国家建立跨行政区域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实施统一的防治措施。
9、重点污染物排放将总量控制
新的环境保护法补充了总量控制制度。
新法一是规定国家对重点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二是建立对地方政府的监督机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由国务院下达,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分解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在执行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同时,应当遵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对超过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其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0、提高服务水平推动农村治理
新的环境保护法针对目前农业和农村污染问题严重的情况,进一步强化对农村环境的保护:一是增加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促进农业环境保护新技术的使用,加强对农业污染源的监测预警,统筹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保护农村环境。二是增加规定“县、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提高农村环境保护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三是规定“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及进行灌溉,应当采取措施,防止重金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四是规定,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定点屠宰企业应“采取措施,对畜禽粪便、尸体、污水等废弃物进行科学处置,防止污染环境。”五是增加规定“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农村生活废弃物的处置工作。”
11、没有进行环评的项目不得开工
新的环境保护法增加规定“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新法将环境保护工作中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做法上升为法律,完善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增加规定“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并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同时,增加环境经济激励措施,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污染物排放符合法定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人民政府应当依法采取财政、税收、价格、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改善环境,按照有关规定转产、搬迁、关闭的,人民政府应当予以支持。”
12、明确规定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新的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新法规定: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相关社会组织,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同时规定,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利益。
13、情节严重者将适用行政拘留
新的环境保护法针对目前环保领域“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突出,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新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环境保护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哪些?
1、宪法中环境保护内容;
2、以《环境保护法》为基础,衍射出的诸如《水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及空气、固体废物等种种法律;
3、国务院制定的法规,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等;
4、国家环保部制定的部门规章,例如《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等;
5、地方人大制定的法规,例如《xxx省xx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
6、强制性的环境保护标准,例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
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内容是什么?
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内容: 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必须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对自然资源进行开发利用,势必会影响和破坏周围的生态环境
因此,应切实加强对水、土地、森林、草原、海洋、矿产等重要自然资源的环境管理,严格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生态环境保护。
资源开发重点建设项目,应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否则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英国环境保护法?
英国环境法是英国制定的关于保护环境和防治污染的法律法规总称。英国是进行环境立法较早的国家之一。英国《1990年环境保护法》。该法采用综合环境控制手段,并按照规定的程序避免空气、土地...目建设或实施必须得到有强制执行力的专门机构的批准。
环境保护法种类?
答:环境保护法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包括环境保护的宪法规范。环境保护基本法,环境保护单行法和环境保护法规、规章组成的体系,成为我国整个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法律部门。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范围主要包括,环境污染防治法,如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等;自然环境要素保护法,如森林法、水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水土保持法等;文化环境保护法,如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环境管理、监督、监测及保证法律实施的法规,如环境监测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等。
环境保护法包括?
环境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宪法中关于保护环境和防治污染的规定。许多国家都在宪法里对环境保护作出规定,作为国家和社会的环境保护活动的最高准则和法律基础。
2、综合性的环境保护法,或称环境政策法,如中国1979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罗马尼亚的《环境保护法》、日本的《公害对策基本法》、美国的《国家环境政策法》、保加利亚的《自然保护法》、瑞典的《环境保护法》等。
这种法律是一个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基本法,是对环境保护的范围和对象、方针、政策、基本原则、重要防治措施和对策、组织机构等重大问题,作出原则的规定。
3、保护自然环境的法规,包括有关保护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河流、湖泊、海洋、大气、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风景游览区、名胜古迹、国家公园等的法规。
4、防治污染及其他公害的法规,包括关于防治大气污染和水体污染,控制噪声和振动,防止地面沉降、防治恶臭和热污染,处理废弃物,控制和管理农药及其他有害化学品,防护放射性物质和电磁辐射危害等法规。
5、各种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如水质标准、大气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与此有关的各种操作规程。
6、关于设置环境管理机构,关于危害环境的法律责任以及处理环境纠纷及其程序等的法规。
7、在行政法、刑法、民法、经济法、劳动法等法规中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此外,在一些资本主义国家还包括有关判例
瑞士环境保护法
瑞士: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两不误
在很多人印象中,自然环境好的地方往往贫穷落后,但瑞士却树立了一个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有机结合统一的成功范例。
瑞士国土面积相当于半个重庆市,全国人口只有800多万。在联合国发布的《世界幸福报告》排名中,瑞士在经济指标、社会公平、诚信度以及健康医疗等方面全面领先,曾连续多年位居世界居民幸福感最高的国家榜首。
在接受记者访问时,很多当地人都把优美的自然生态和清洁的人居环境作为幸福感的一个重要来源。
瑞士既是世界上最富裕的国家之一,又是生态环境最好的国家之一。根据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和耶鲁大学定期对各国环境、空气污染、水质量、生物多样性、自然资源管理和气候变化等进行评估的结论,瑞士空气质量名列第一,其他指标也名列前茅。
瑞士的环境保护成就,应该说首先来自其细致而严格的立法。在瑞士,谁伐一棵树就得种一棵树,乱砍滥伐者要受到法律制裁。不管是城市还是乡村,法律规定不允许有裸露的土地,即便是施工工地,也要临时用帆布围盖起来,不让尘土飞扬。在严格的污水集中处理措施下,瑞士境内70%的天然湖泊水依旧能够达到直接饮用标准。
为了减少污染,瑞士全国所有的铁路全部电气化,城市大力发展有轨和无轨电车,近年来还开发了电瓶车。宾馆饭店、办公楼到私家住宅,没有特别许可不得安装空调,提倡自然通风或使用电风扇。去年夏天,瑞士乃至全球很多地方出现了150多年来罕见的持续高温,整个瑞士电扇脱销,但空调安装控制并没有破例。
作为欧洲最早使用汽车尾气净化装置的国家,瑞士实行严格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瑞士也是世界上垃圾无害化处理做得最有效、最彻底的国家之一。无论城市还是乡村,到处备有各类垃圾箱,要求垃圾必须分门别类装入统一规格的塑料袋扎紧后分别放入不同的垃圾箱。瑞士的垃圾分类甚至细致到彩色玻璃瓶与白色玻璃瓶也要分箱投入。在很多州,居民需要根据丢弃垃圾的数量缴付垃圾税,但是丢弃可回收的垃圾则不需要缴费。
在废品回收和循环利用方面,瑞士也是世界领先。根据有关数字,在瑞士,70%的废纸、95%的废玻璃、81%的塑料瓶、90%的铝罐都能够得到回收。在瑞士大部分地区,食物残渣必须打碎后才可以进入下水道,同时,树叶、草屑等垃圾一般会被制作为堆肥使用。
同时,在并不缺水的瑞士,许多建筑物都装有专用雨水流通管道以蓄存雨水,循环利用。
瑞士环保的另外一个突出亮点是教育。在瑞士,环保教育已经深入人心。大多数瑞士中小学都开设“人与环境”课程,环境教育也是瑞士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值得一提的是,在瑞士孩子的成人礼上,父母们送给他们的礼物往往会包括一本环保手册。因为,不在公共场所乱扔废弃物、不随便践踏草地、不往湖泊或河流中投扔杂物等,已成为瑞士人人都需要遵守的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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