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认证据的法律效力? 录音在法律上算不算证据?
自认证据的法律效力?
(一)自认对当事人的效力。对于作出自认的当事人而言,需要承担因承认于已不利事实而带来的法律后果,而且自认一旦作出,除非法定原因,不得撤销,同时也不能提出与自认事实相反的主张。实际上自认也就成为证据的第五种类型——当事人的陈述。对于对方当事人而言,自认则免除了其对该事实的举证责任。因为,自已提出的对对方不利的事实已经得到了对方的承认,对于双方当事人不存在争议的事实,无需举证
(二)自认对法院的效力。自认的效力不仅约束当事人,而且对法院也有约束力。法院在作出判决时必须受到当事人自认事实的约束。法院在适用法律时,应当以当事人自认的事实为基础,法院没有必要对双方一致认定的事实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而且也不得作出与该自认事实相反的认定。自认对法院的效力不仅拘束一审法院,而且对二审法院也具有约束力。法院在一审中以当事人承认的事实为依据作出判决后,承认该事实的当事人在第二审中,不能在无正当理由时以证据推翻承认,二审法院仍然应当以一审承认事实为依据作出裁判。
录音在法律上算不算证据?
合法取得的私采录音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
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音取得的资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问题的批复》曾经规定: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音取得的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以违法证据排除规则排除使用。
而最高人民法院新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重新规定了非法证据的确切含义,即《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对录音证据而言就是说,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比如录有他人隐私或在其工作或住所窃听取得的录音资料,仍然会被排除使用。
但是,属于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七十条规定的 “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是有证明力的。
要使该录音证据成为判决依据,必须符合两个条件:其一,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录音双方当事人的谈话当时没有受到限制,是自觉自由的意思表示,是善意和必要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其二,该录音证据录音技术条件好,谈话人身份明确,内容清晰,具有客观真实和连贯性,未被剪接或者伪造,内容未被改变,无疑点,有其他证据佐证。
法律证据用词?
被害人陈述、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抓过材料、物证、音视频证据等。
视频算不算证据?
视频算证据。但要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当事人出示的视听资料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2、视听资料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的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就属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诉讼证据使用;
3、对方未提出反驳或反驳理由不成立,法院在把录音证据作为判案依据时,还要对录音证据是否有疑点进行审查,如果对方当事人对录音资料表示质疑,并提出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那么该录音证据便失去证明力。另外,在采取偷录的方式收集自己所需的证据时,应当尽量采用先进的录制设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尽量选择噪音干扰少的地方录制。在偷录中,应先表明自己的身份及录制时间,并巧妙地引导或提示对方表明身份,以增强证据的可信程度。证据的分类
合理推断算不算证据?
不可以算证据
从法律上来说 证据包含 人证 无证 以及法律认可范围内的证据,而推理 只是一种根据现场情况 延伸出来的一种想象,这种想象并没有事实依据可以支撑,也并不会被法庭所认可,例如 要定一个人的罪行 光靠推理是是无用的 必须再要在推理的基础上 找出相对应的证据。
什么证据是法律事实?
1、众所周知的事实。指的是,在一定范围内为人们所知晓的事实。
2、自然规律或定理。自然规律,是指客观事物在特定条件下所发生的本质联系和必然趋势的反映。如石头的风化。
3、定理,是指在科学上于特定的条件下已被反复证明属于一定变化过程的必然联系。如几何定理。
4、推定的事实是指,法院根据已知的事实,利用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或者法律规定,而作出的事实概然性的推断。当然,如果当事人有其他证据证明推定不能成立的,推定无效。
5、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指法院的生效裁决就某些事实问题作出过认定的,不需要再提供证据证明。
6、当然,如果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法律认定的除外。
7、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效果同上。
8、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效果同上。
9、自认的事实。指的是,当事一方提出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表示认可的,不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
销毁证据的法律后果?
人民法院会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七条 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法律是讲证据还是事实?
我们经常听到的是: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
要以事实为根据就需要去证明事实的真相,这时候就需要证据。
事实不是大家所共知的,是需要证据予以支撑的。
因此,简洁的说也就是以证据证明的事实为准。
谁主张谁举证,当事人对自己主张的事实提供各种各样的证据进行佐证。
在审理过程中,你没有足够的证据,法院是没有义务去帮你查明事实真相的。
证据就是能证明案件事实的东西,说明证据是整个审判过程中最赖以生存的东西。
在诉讼过程中,凡是嘴说的,除了对方未给予否定,或者对方直接承认你所陈述的内容,这时口说的才可以成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什么证据是法律事实‘一?
1、众所周知的事实。指的是,在一定范围内为人们所知晓的事实。
2、自然规律或定理。自然规律,是指客观事物在特定条件下所发生的本质联系和必然趋势的反映。如石头的风化。
3、定理,是指在科学上于特定的条件下已被反复证明属于一定变化过程的必然联系。如几何定理。
4、推定的事实是指,法院根据已知的事实,利用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或者法律规定,而作出的事实概然性的推断。当然,如果当事人有其他证据证明推定不能成立的,推定无效。
5、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指法院的生效裁决就某些事实问题作出过认定的,不需要再提供证据证明。
6、当然,如果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法律认定的除外。
7、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效果同上。
8、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效果同上。
9、自认的事实。指的是,当事一方提出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表示认可的,不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
涉外证据法律规定?
最高法院《民诉证据若干规定》第11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我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我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但如果其所在国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该证据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转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
但是对于用于国际流通的商业票据、我国驻外使领馆取得的证据材料以及当事人没有异议的证据材料,则无需办理公证认证或者其他证明手续。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外商事案件中,对于当事人提供的境外证据,即使已经履行了公证认证或者其他证明手续,也应当在庭审中质证,以确定有关证据材料的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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