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律法规100题汇总版(教育法律法规100题汇总版答案)
申论公文题格式汇总?
公文类型
第一是讲话宣传类,常见的有宣传稿,讲话稿,倡议书,广播稿等。比如在山西2016年考察过的关于创业的讲话稿,2019年山西考察过的电子社保卡的宣传稿。
第二是工作汇报类和指导建议类,常见的有简报,建议书,指导意见,通知,会议纪要,考察报告,调研报告等,比如山西2019年县级考察的建议提纲,2020年乡镇考察的工作简报。
第三是短文评论类,常见的有短文,短评,导言等,比如山西2018年县级考察的短评。
第四是计划组织类,常见的有调查报告,工作方案,活动方案等。比如2018年乡镇考察的工作方案。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文种,比如感谢信,辩词等。
公文格式
第一种类型是标题+称谓+正文+署名+日期,适用范围为,法定公文及影响较为广泛的事务公文。比如宣传稿、倡议书等。
第二种类型是标题+正文,适用范围为,大部分事务公文,比如简报,短评,短文等。
其中应该注意,(1)标题:书写时应居中书写,可以以关于+主题+的文种,文种,自拟三种方式书写。如2019年乡镇题目,假设你是某市人社部门的工作人员,需要进社区向群众推广电子社保卡。请根据给定资料4,草拟一份介绍电子社保卡的宣传稿。标题可以拟为,关于电子社保卡的宣传稿/宣传稿/电子社保卡,点亮新生活,三种形式。
(2)称谓:书写时应顶格书写,一般称谓在题干中有所涉及,不允许出现真实姓名。
(3)署名、日期:书写时靠右书写,同样署名在题干中会有所涉及,可以以个人名称或者单位名称署名,同样不允许出现考生的真实姓名。日期书写时可以以当天日期或者以XX年XX月XX日代替。
科目一拘留和罚款题汇总?
一、罚款200元-2000元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5、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6、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7、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8、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二、吊销驾驶证
1、饮酒驾驶的,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申领。
2、醉酒驾驶的,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申领。
3、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4、驾驶拼装机动车上路行驶的驾驶人;
5、驾驶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的驾驶人;
6、机动车驾驶人造成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吊销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三、拘役
1、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
2、醉酒驾驶机动车;
3、驾驶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的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cad100%去掉教育版印戳?
1、打开有CAD教育版戳记的图纸,打开的时候会出现“此图形将显示一则消息‘由Autodesk教育版产品生成’。是否继续?”及“教育版打印戳记将添加到您打印的图形中。是否确实要继续?”提示。
2、打开CAD教育版戳记的图纸后,将图纸另存为××.dxf文件保存,然后关闭图纸。关闭图纸时,会提示“上次是以DXF格式保存的,是否以AutoCAD图形格式保存?”,我们可以选择否。
3、打开刚刚另存为××.dxf格式的图纸,然后将图纸再另存为××.dwg文件,另存为××.dwg文件时会提示“××.dwg已经存在,是否替换它?”,我们选择是,然后关闭。
4、打开刚替换掉的××.dwg文件图纸,然后打印预览图纸,你会发现cad教育版打印戳记没有了。
5、我们在打开另存为××.dxf格式图纸的时候,会出现“DXF输入无效或不完整--图形被放弃”的提示,此时我们按ENTER键继续打开,发现什么都没有。出现“DXF输入无效或不完整--图形被放弃”提示的时候,我们打开CAD→文件→图形实用工具→修复,修复××.dwg文件。修复完成,依照步骤2、3就可以去掉教育版戳记了。
2021年教育时政热点汇总?
1.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召开 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2.习近平在清华大学考察时强调 坚持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目标方向
3.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印发 推动高校党建与高校事业发展深度融合
4.新修改的教育法通过 丰富完善了教育方针的法律表述
5.“双减”工作全面启动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6.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青春誓言礼赞建党百年
7.习近平回信勉励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把为学为事为人统一起来当好学生成长的引路人
公平教育法律法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家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 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对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创新创造活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
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 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六条 教育应当坚持立德树人,对受教育者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受教育者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治、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第七条 教育应当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
第八条 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第十条 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
国家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
国家扶持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
第十一条 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衔接融通,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健全终身教育体系,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
国家采取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均衡发展。
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
第十二条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育教学语言文字,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国家采取措施,为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实施双语教育提供条件和支持。
第十三条 国家对发展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
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
高等教育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
第十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育工作。
第十六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和教育经费预算、决算情况,接受监督。文字进行教育教学。
粉笔教育的题是真题吗?
粉笔教育的题有真题,有他们自己的模拟题,还有他们自己出的一些题目,每个星期都会有一次模考,另外的话还有真题,真题,真题的话都是题库,所以你可以直接进行练习模拟题的话,你每周都可以模考,然后还可以进行下载,还是很不错的,可以多练习。
学前教育法律法规?
1,《幼儿园管理条例》
《幼儿园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而制定的法规,1989年8月20日,《幼儿园管理条例》经国务院批准,1989年9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发布,自1990年2月1日起施行。
关于劳动教育的法律法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和《劳动教养试行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劳动教养机关对劳动教养人员的教育工作,应遵循“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三个像”的要求,坚持办劳动教养工作特色的方向,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因人施教,疏通引导、着力改造、以理服人的原则。
第三条对劳动教养人员的教育,坚持以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教育为核心,以技术教育为重点,辅之以文化教育,通过教育促使劳动教养人员转化思想、矫正恶习,使其成为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第四条对劳动教养人员教育,坚持入所教育、常规教育、出所教育三个阶段,坚持共同教育、分类教育、个别教育、辅助教育与社会帮教结合,实现课堂化、制度化、系统化、正规化。
第五条坚持全面办学、整体办学、长期办学的指导思想,结合司法部《关于劳动教养学校上等级的评选规定》开展劳动教养学校上等级工作,以推动劳动教养工作的发展。
第二章教育机构、职责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劳动教养管理局(处)设教育处或科,其职责是:
(一)拟订全省(区、市)劳动教养人员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写或指定对劳动教养人员教育的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协同政工部门组织教师的业务培训;
(三)掌握全省(区、市)劳动教养人员教育工作的情况;
(四)指导、检查、督促劳动教养场所对劳动教养人员的教育工作并对教育成果进行考核;
(五)检查指导创办劳动教养学校工作,负责办学复查、升级资格考试、呈报工作;
(六)定期分析劳动教养人员思想动态,坚持思想动态报告制度,对重大思想动态要及时上报;
(七)掌握全省(区、市)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参与全省(区、市)教育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第七条劳动教养场所设教育科,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劳教局(处)规定。
第八条已经办成劳动教养学校的劳动教养场所,设校务委员会,下设教务处和政治、文化、技术教研室,具体负责对劳动教养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驻地分散的场所,可建立分校,并设立相应的教育机构。
第九条劳动教养场所大(中)队设教育干事。其职责由劳动教养场所规定。
第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劳动教养管理局(处)、地市司法局劳教处(科)、劳动教养场所各大(中)队应有一名领导干部主管教育工作。
第三章教育经费、设施
第十一条劳动教养人员教育经费标准为每人每月不少于4元。教育经费从劳动教养人员人头费中列支,没有实行全额补贴的劳动教养场所,可从生产收入和地方财政补贴中解决。
第十二条教育经费由教育部门统一支配。教育经费主要用于购置劳动教养人员课本、书报、教学资料、文体用品。
第十三条教育经费务必做到专款专用,当年使用不完的,可转入下年继续使用,不得挤占或挪用。对没有按规定用好教育经费的单位,应限期纠正。
第十四条劳动教养场所要有专用教室,并配足课桌椅。劳动教养场所要有专用的教研活动场所和必要的教学用具。应有体育活动场所、图书馆阅览室、文娱活动室,配备适应需要的图书报刊、文体活动器材。
第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教养管理局(处)应设电化教育中心。劳动教养场所要设电化教育室,配备电化教育设备。
第十六条应建立教育设施设备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具体管理规则和使用办法由各单位自定。
第十七条不得挤占和挪用教育设施设备。由于管理不善造成教育设施严重失修和损失,而影响教育工作正常进行的单位,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追究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章教师队伍、职责
第十八条劳动教养场所专职教师必须由干警担任。要坚持以专职教师为主、专兼职教师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一支稳定的、具备良好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教师人数按劳动教养场所在册劳教人员的5%配备。其中政治教师占教师总数的40%,文化、技术教师各占30%。文化、技术教师不足的,可以挑选劳动教养期执行半年以上,表现好、能讲课的劳教人员协助教师,担任一部分文化课和技术课的教学工作。
第十九条劳动教养场所教师实行聘任制,担任教师的干警、工人均由劳动教养场所发给聘书。
第二十条教师必须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关于性教育的法律法规?
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性教育”首次被正式写入法律条文之中,在新《未保法》“学校保护”一章中,明确写道,学校、幼儿园应当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关于教育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关于教育的法律法规有,教师法,教育法,教师道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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