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男子回家过年,搭同事顺风车回家遇车祸,法律对这类案件是如何规定的?
对于这样的事情确实让人头痛,根据民法典,驾驶人对乘坐车辆的男子的损失应该要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在这里必须考虑到一个问题,那么就是这位同事搭乘的男子是无偿行为,所以可以适当的减轻赔偿的金额。但在这里又有一个问题需要进行考虑,毕竟一位秦女士的哥哥是车辆的所有人,但是在乘坐车辆的时候,他跟另一位同事杨先生两个人是轮流开车的。毕竟回家过年一个人开车确实蛮累,有的人就会想着跟某些人搭顺风车轮流开车,这样的话可以避免开车的时候过于劳累。
他们在开车回家的途中,因为前方有大货车,突然下车后方没有及时进行刹车,最终导致了追尾发生严重事故,也正是因为这个追尾,所以导致了秦女士的哥哥在副驾驶受到了严重的伤害,目前依然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伤势较重。另外一位同事杨先生,他是驾驶人,受伤并不是很严重。一般来说,在开车途中一旦有危险的时候,驾驶人出于本能的反应都会首先保全自己,是事故当中驾驶员杨先生,他受到的伤害较轻,而坐在副驾驶的受伤严重,在这里不得不说另外一个问题。那么就是秦女士的哥哥作为乘车人已经受偿了严重的伤害,那么作为驾驶人的必须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同时还要面临交通肇事罪,还要面临坐牢。
如果只是受伤没有构成重伤的,那么在法律当中规定就是由保险公司进行承担,如果保险公司承担不足的另外一部分就需要驾驶人进行承担,这样的话就可以解决问题。但目前秦女士的哥哥还在ICU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已经构成了重伤,所以接下来的处理还得要看警方的鉴定和立案。毕竟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是存在过错方或者说是属于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的,那么就会面临赔钱还要坐牢的这种结果,有人觉得很委屈,但是委屈也没有办法,在你给别人搭乘顺风车的时候,就要承担了相应的法律风险。
其实好心办坏事已经不是第1次听说,一旦发生事故,那么伤者会显得非常的痛苦,当然从法律角度和道德层面来看,司机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毕竟是司机的操作不当导致了事故的发生,所以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规定机动车一方应该承担责任,但是又有规定说如果是无偿搭乘的,可以减轻一定的责任,所以这个同事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但不是全部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该同事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由于该同事送郑州男子回家的行为是无偿行为,所以应适当减少赔偿金额。
对于这类案件,都是按照正常的判罚,会把责任给到顺风车司机,至于男子和同事的事情,那只能是自己去解决。
法律规定如果是无偿搭乘顺风车出现交通事故,司机不负主要责任。这名男子并没有给司机钱,现在让司机进行全部赔偿,有些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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