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治生活中公民应如何行使政治监督权
一、在政治生活中公民应如何行使政治监督权
1、勇于使用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 勇于同恶势力斗争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依法正确行使监督权 不能干扰公务活动
望采纳
二、实施监督权时必须注意什么?
坚持五大原则:
一是依法监督的原则;
二是职权分工的原则;
三是监督大事的原则;
四是集体行使职权的原则;
五是坚持党的领导原则。
三、检察机关如何实施行政诉讼监督?
行政检察监督的方式:
从行政诉讼的立法目的出发,根据我国检察机关的性质、地位和目的任务,行政检察监督的方式应当既包括提起诉讼,又包括参加诉讼,主要理由如下:
第一,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0条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行政诉讼法在总则中用专门的条文规定,其目的就在于行政检察监督是全方位、多角度的,是实施全面的、完整的法律监督,而不是局部的、有限的法律监督。检察机关不仅要监督审判结果——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而且还要监督诉前的起诉行为和诉讼的全过程。如果行政检察监督的方式仅限于事后的抗诉监督则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10条的立法精神,在实践中不利于行政检察监督活动的全面开展。
第二,由于行政纠纷的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在行政相对人不敢或无力提起诉讼的情况下,行政相对人就会被迫放弃诉权或改变自己的诉讼请求,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违法责任就难以追究。由检察机关提起诉讼,就可以有效地保护行政诉权的行使,全面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为了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必须实行全面的行政检察监督方式。在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着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了不特定群体的合法权益,而出现无人就全部损害提起诉讼的情况。此外,行政机关为了逃避当被告,以牺牲国家利益为代价,降格执法,这种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不仅侵犯了相对人的合法利益,而且使国家社会公共利益遭受损害。在上述这两种情况下,必须对行政诉讼实行全面的行政检察监督。
四、公民在行使建议权,监督权,举报权时应注意些什么?
一、正确行使建议权、监督权:
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其违法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1、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正确行使
2、公民行使监督权利时,应当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如实反映情况,必要时出示证据和各种证明材料。
3、投诉和举报时,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也不能贴大字报、聚众闹事。
二、依法行使建议权和监督权:
1、关注国家建设、国家管理,对于身边的事乃至国家大事,向有关部门提出自己的建议。
2、发现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举报。
3、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其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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