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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系统(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系统有哪些)

2023-04-07 02:54:30法律法规1

国家的法律法规是?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等。

关于国家债券的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为了广泛筹措资金,支持国家重点建设,调整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确定1991年由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根据国家计划发行国家投资债券。

第二条 国家投资债券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担保。

第三条 1991年国家投资债券发行的数额为100亿元。

第四条 国家投资债券公开向社会发行,自愿认购。发行对象为城乡居民个人、企业、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等。

第五条 1991年国家投资债券偿还期为三年,年利率为10%,自交款之日起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

第六条 国家投资债券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票面额分为100元、500元、1000元和5000元四种。

第七条 国家投资债券利息收入免交个人收入调节税,债券可以转让、抵押,但不记名、不挂失、不得作为货币流通。

第八条 1991年国家投资债券从9月份开始发行,12月31日结束。

第九条 对伪造国家投资债券或者破坏国家投资债券信誉者依法惩处。

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国家关于供热方面的法律法规?

国家规定城市及县城区供热标准是18度-16度以上。供暖温度多少用户因特殊原因确需改装室内采暖设施的,可以向供热单位申请,经供热单位确认改动不会影响供热效果的,方可由供热单位进行改动,用户应负担相关费用。

不要遮盖暖气片加上“包装”的散热设施,首先影响了热的传导、对流和辐射作用,从而影响了供热效果,经过试验发现,有“包装家中的暧气片”比没有“包装”的室温大约低3℃。

不能及时发现暖气设施故障和不便于检查检修,如果室内要装修,为便于维修供热设施,建议采用整体移动式装饰罩。

销售原材料根据国家哪些法律法规?

销售原材料,如果是木材根据国家森林法,如果是矿产矿产资源管理法,环境保护法。是哪方面的就适合什么法律。

国家关于个人养犬的法律法规?

第十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七十八条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一般规定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七十九条 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的侵权责任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条 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的致害责任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一条 动物园动物的致害责任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八十二条 遗弃、逃逸动物的致害责任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三条 因第三人过错导致的动物致害责任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八十四条 动物饲养人的行为规范

  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

国家法律法规范围?

是指法律的时间效力、对人的效力和空间效力。

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都是制定强制性的。

国家能不能建立完善法律法规?

能呀,国家能够根据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不断地完善法律法规,以解决经济社会面临的实际问题。

套取国家资金违反什么法律法规?

套取国家项目资金法律上处理如下:

一、查办套取国家专项资金案件,应当坚持全面理解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统一正确适用法律;坚持准确划分责任,体现区别对待,贯彻宽严相济;坚持严格把握、慎重处理,重点惩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严重失职渎职犯罪和重大诈骗犯罪。

二、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使用人不符合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的基本条件,在申报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严重弄虚作假,虚构并不存在的企业或项目,伪造关键性申报材料,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应当对使用人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三、套取国家专项资金使用人的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的基本条件,但在申报过程中夸大实际情况,伪造或提供了个别非关键性虚假申报材料,套取的国家专项资金部分被用于企业弥补损失,或者用于转产、更新设备、生产经营的,对使用人一般不宜按诈骗罪定罪处罚。

四、在套取国家专项资金过程中负有直接审核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起主要作用,积极支持、参与帮助资金使用人弄虚作假,并对套取的国家专项资金进行私分,非法占为己有的,无论资金使用人是否构成犯罪,均以贪污罪追究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刑事责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人系资金直接使用人,符合贪污罪构成要件的按贪污罪定罪处罚。

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使用人涉嫌诈骗等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审核资金使用人提供的材料时明知或应当明知条件虚构,仍予以纵容、帮助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严重不负责任没有审查出相关材料虚假而使国家专项资金被骗取的,应当分别以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追究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刑事责任。收受贿赂,构成受贿罪的数罪并罚。

相关规定:

《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国家创制法律法规的基本形式?

: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方式主要有两种:

1、制定

国家机关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程序,制定、补充、修改、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

2、认可

国家机关赋予某些既存社会规范以法律效力,或者赋予先前的判例以法律效力。

法律制定特点:

1、法律制定,国家机关的一项专有活动,它只能由有权制定法律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来行使,其他任何机关、社会组织、团体和个人都不能行使这项职权。

2、法律制定既包括有立法权和国有机关进行的法律制定活动,也包括经授权的国家机关进行的法律制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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