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法律的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
论述法律的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
法律的时间效力,说得是一部法律在什么样的时间范围内是有效的。
1、生效:有的法律是颁布即生效,有的是颁布后规定期间后生效,有的是特定情况发生后生效,还有的是规定日期生效。
2、失效:失效的规则也有几种,比如,新法公布,旧法当然失效;宣布失效;定期失效。 法律的空间效力,是说法律在什么样的地域空间呢有效的问题。 主要有如下四种: 1、属人原则:只要是本国公民,无论身在何处都适用本国法律。 2、属地原则:只要在本国的领土范围内,包括本国航空器,驻外使馆,都适用本国法律。
3、保护原则:本国人在外国受了侵犯,也适用本国的法律。此处,虽可能其外国法也规定了属地原则,但这并不能排除我们的保护原则的适用。
4、普遍原则:这是针对国际罪行的空间效力原则,只要是国际罪行都适用本国法律。
关于分家协议的效力是具有法律效力吗?
分家是日常老百姓的一个说法,法律概念或者案由是分家析产,核心是析产,分家单其实就是一个分割家庭共用财产的协议。首先,是否有效,要考虑哪些人对于家庭财产有贡献,包括出资出力,应当确定所有有权益的人都签字效力才更有保障。其次一般的分家单里除财产分割内容外,还会有赡养方面的内容约定,如果大家都遵守,是没有问题的,如果不遵守,可以安排分家单要求履行赡养义务。但无论是否遵守都不影响财产方面的约定。
主体效力时间效力空间效力?
法律规范的效力范围包括:A、时间效力;B、空间效力;C、对人的效力。
宪法作为根本大法,在法的体系中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一切法律、法规和规章都不得与其相冲突,不合乎宪法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章,都不应具有法的效力。
法的效力位阶主要取决于立法主体在国家机构中的地位。一般来说,立法主体在国家机构中的地位越高,法的效力就越高。因此,当下位法和上位法的规定不一致时,应当适用上位阶的法。这是处理法的效力层次的一般原则
一国法律的空间效力范围包括?
严格来说,你列举的以上情形,只是法律空间效力范围的一个方面,即“属地原则”。其中,“公海”是当然不可能是一国法律的空间效力范围的;其次,在国际法上,“本国驻外使馆、领事馆”原则上说,也是不能适用本国法律的属地原则的。除了以上说的属地原则外,一国法律的空间效力范围,还包括“属人原则保护性原则普遍管辖原则
关于农村房屋买卖的法律效力?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合同效力认定及处理原则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的精神,房屋买卖必然涉及宅基地买卖,而宅基地买卖是我国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国务院办公厅1999年颁布的《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国家土地管理局[1990]国土函字第97号《关于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具体应用问题请示的答复》也明确规定:原宅基地使用者未经依法批准通过他人出资翻建房屋,给出资者使用,并从中牟利或获取房屋产权,是属“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违法行为之一。 其次,宅基地使用权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特定的身份关系相联系,不允许转让。因此,此类合同的效力以认定无效为原则,以认定有效为例外,如买卖双方都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经过了宅基地审批手续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所以综合您的情况来看,您的风险还是比较大的,请您慎重考虑!
关于法律效力在刑法中的规定?
第一是刑法的属地管辖原则,也就是说,一个国家的刑法在这个国家的领域范围之内它是有效的。所谓属地它是一个立体的概念,既包括这个国家的领陆,也包括这个国家的领海和领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领域不仅包括了领陆、领海、领空,还包括了刑法上所说的浮动领土。我国刑法第6条2款还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当然这种规定也导致了两个不同国家的管辖权竞合的问题。
第二个原则是属人管辖原则,所谓属人管辖,也就是按照国籍的原则来管辖。我国《刑法》第7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第7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当然这种规定同样存在着与国外刑法管辖的竞合。
法律解释与法律的效力?
法律解释 按法律法规的性质可以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上 述三种解释法学上称为有权解释。另外,某些有关法律的学术性 和常识性的解释,也可有宣传机构、专家、学者或法律工作者解释。
指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适用范围和对法律规范的内容含义以 及适用范围等有关问题所作的阐明。法律效力可分为时间效力、 空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时间效力指法律开始生效和终止生效的 时间。
社会主义法律的时间效力在无明文规定时,一般在公布之 曰起生效。远离立法机关的地区一般自收到法律的正式文本之日 开始生效。 社会主义法律的终止生效则有的本身已规定停止生效 曰期,有的随着相应新法律的颁布而失去效力,有的以特别的法律 文件宣布终止生效等。
关于土地使用证的法律效力问题?
一,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二,相关的法律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2,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3,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三,土地使用证:
1,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2,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
3,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
4,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
四,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内容:
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
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
③备注、变更记事、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关于实施细则的法律效力和地位?
实施细则是为了使法律易于理解和操作,由法律授权的机关在不违背法律原则的前提下,对法律所作的具体的、详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解释性规定。
实施细则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遵照执行,但它的法律效力比法律低,并且不能与本法相冲突,不能作超越本法的扩大解释。
制定好实施细则,对于完善立法,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主要看细则的本法是什么法,要是宪法、法律的细则就肯定大于地方法规,如果是地方法规的细则就比地方法规低!
最高效力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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