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的法律规定? 定金罚则的法律规定?
定金的法律规定?
到目前为止,涉及到定金的法律规定有下:《民法典》(2021.1.1生效)、《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罚则的法律规定?
一、定金罚则的法律规定有什么内容
“当事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116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依此,在合同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情况下,如果一方违约,对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罚则,即对方享有选择权,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规则,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罚则,但二者不能同时适用。
二、定金罚则适用的条件
(一)必须有违约行为。违约行为的存在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前提。违约行为是指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行为,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包括不能履行、迟延履行及不完全履行等多种形态。
(二)必须有合同目的落空的事实。合同目的落空即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基本条件。这里的合同目的仅指主合同的直接目的和主要目的。
(三)违约行为与合同目的落空之间有因果关系。违约行为或合同目的落空,并不必然导致定金罚则的适用,只有二者同时具备且存在因果关系时方可适用,即只有因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才能适用定金罚则。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定金的,一般就会适用定金罚则。定金制度最重要的法律特征就是借助定金罚则而设置一种具有惩罚性的担保手段。但同时在合同中又约定违约金的,若是出现了违约情况,此时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只能是择一而行。
定金双倍返还的法律规定?
双方买卖约定了定金的,如果买方不买了,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卖方不卖了,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是“定金罚则”。
婚纱租赁定金法律规定?
一般要符合租金合同的基本内容,时间期限租金
租房定金收据范本?
回答如下:以下是一份租房定金收据的范本:
租房定金收据
收款单位:(出租方名称)
收款人:(出租方代表)
收款日期:(收到定金的日期)
收款金额:(定金金额)
收款方式:(现金/转账等)
房屋地址:(出租房屋地址)
出租方确认收到租户(租户姓名)支付的定金(定金金额),作为租赁该房屋的保证金。租户在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后,该定金将作为首期租金的一部分。如租户在签订合同前取消租赁意向,该定金不予退还。
收款人签名:(出租方代表签名)
备注:该收据仅作为定金支付的凭证,不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租房定金怎么写?
今收到XXX身份证XXXXXXXXX交来承租XXXX号房屋定金人民币XXX元,XXX日之内签署正式合同。如乙方未在约定日期内签署合同,则属乙方违约,所交定金不予退还。如甲方未在约定日期内签署合同,定金双倍返还。
收款人:
身份证号:
日期:
1、定金收据在进行书写的时候应该注意的就是一定要写清楚收款人还有身份证还有金额多少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权益。
2、定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
3、定金具有替代性,在合同不能履行时,以没收定金作为解决合同的方式,体现保护非交付定金一方的利益。
4、定金实务中也称保证金,风险抵订金等,
5、在收据定金的是时候一定要写清楚,定金就是定金,正确的区分定金和押金,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到损害。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定金是自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
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
实际上在我国房屋租借市场当中,大部分情况下并不会在签订房屋出租合同之前单独书写收取定金的收条,因为虽然定金的收取是为了保障合同的顺利签订但是租房合同可以收取的定金并不会太多,而如果收取定金过多或者收取定金之后签订合同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可以咨询律师。
在租房子的时候都是需要缴纳这个定金,但是在交定金之后就是需要对这个定金有所证明,这个时候就是将这个内容进行填写就可以了。但是在填写的时候,一定要保证这个证明的真实性。
租房定金能退吗?
定金不同于订金,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退回的,如果房东出现了违约行为,那么就另当别论了。
1、租房定金与订金的区别,虽然定金和订金虽只是一字之差,但两者产生的法律性质不同。定金是一种双向担保方式,交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收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则是预付款,当合同没有履行时,如双方对订金没有的约定,那么,订金应当返还。
2、如是是定金,在租房子后,又发现了更好的房源,要求房东退还定金的时候,如果是定金,对方没有违约,很难要求退还。不过可以双方协商退还。还有就是取决于房东的态度,对房东多说些好话,尽可能的说到房东的心坎里去,利用同情心可能房东多少会退些定金。
3、如果你是交给了房产中介,一般是退不回来了,因为你交了定金,房东会把房子给你留着,而放弃了租给别人的机会,人好的话应该能要回来,要不回来只能有一个办法解决,在入住期限内帮房东找到租房子的租客,入住期限内找不到,承担房子的日租,直到找到租客为止。
扩展资料: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下称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下称接受方)。
对于买卖双方来说,定金具有两个作用,它不单可以作为合同成立的证明,还对合同起到担保作用。
如双方合同对违约的处理方法没有明确约定时,若给付方违约时,无权要求接受方返回定金;若接受方违约,应双倍返回给付方所支付的定金数。
合同定金20%法律规定?
1、定金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的法律规定,是为了避免定金罚则过于严厉。在遇到当事人的定的定金数额高于合同价款20%时,不能当然否定超过20%部分的约束力,应注意带有预付款性质的定金仍应当履行,但由于定金属实践性合同,他方不能要求定金履行方强制交付定金,其只能以行使履行抗辩权的形式来保护自己。在适用定金罚则时,也仍只能以合同价款20%为限进行计算。
2、《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3、《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若定金超过限额如何处置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如果现实操作中,约定20%的定金无法操作,可以约定订金。“定金”指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缴纳一定数额的钱款。
《民法典》(2021.1.1生效)对于定金都有详细的规定,如果你是一位正在做着涉及定金的人,一定务必要牢牢记住,仔细了解一下相关规定,只有如此,才能在发生纠纷时正确维护自己的权利。
关于租房法律规定?
一、房屋出租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按照《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下列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出租的房屋应当权属清晰,并且符合安全、规划、环保、卫生等要求,这些规定都很容易为大家所理解,但租赁房屋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属于违法建筑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出租人和承租人却经常忽视已抵押房屋的租赁问题。
二、注意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出租时的法律规定
2000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根据以上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将已抵押的房屋出租,对于出租人而言,如果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房屋已抵押的,抵押人(一般也是出租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承租人而言,如果出租人将已抵押的房屋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即承租人只能向出租人主张赔偿损失。如果出租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房屋已抵押的,其损失只能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对于已抵押的房屋,如果抵押权人代表国家利益,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而且未书面通知承租人的,租赁行为因损害国家利益而属无效(合同法关于无效合同的明文规定)。经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出租人应当履行书面告知义务,而承租人应明确了解承租已抵押的房屋的法律风险。
民法典关于定金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中对于定金条款的规定主要是,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而关于合同违约,当事人可以主张定金罚则,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此对于定金条款的约定和违约后的定金罚则,当事人一般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进行处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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