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正文内容

中间人的法律责任? 卖车中间人负法律责任吗?

2024-07-02 20:05:32法律法规1

中间人的法律责任?

中间人法律责任取决于其作用和行为。如果中间人作为保证人,则在保证期间承担责任,如果作为居间人,对债务人偿还债务有一定责任,但需向委托人如实报告签订借款合同的有关情况。如果中间人仅作为义务介绍人,则不承担责任。此外,如果中间人与债权人或债务人恶意串通,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则需承担连带责任。

具体法律规定可能随着时间会有所更新,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具体信息。

卖车中间人负法律责任吗?

经他人介绍购买车辆,所有验车程序肯定要由自己进行,如果自己没有进行验车,就跟对方达成购买协议,并且支付了款项,跟中间人是没有任何关系得,因为中间人属于中介,只提供信息给双方,并没有在中间扮演任何角色,除非中间人明知车辆有质量问题,伙同对方,阻止购买方进行正常验车,才构成犯罪

借钱做中间人的法律责任?

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第一,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公民的一种特殊形态。因此作为保证人的公民,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三,可以充当保证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第四,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第五,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保证人。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第六,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的过程中,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作为保证人。其他情况下不允许作为保证人。

买卖房屋中间人承担法律责任吗?

买卖合同不同于担保,不会存在中间人承担经济责任的问题。但是出现纠纷,中间人有义务作证。但是如果中间人收取了费用,则中间人与买卖双方就构成了居间合同关系,买卖双方出现了纠纷,如果解除买卖合同,中间人是应该返还所得费用的。

土地买卖中间人写保证书具有法律责任?

一般情况下就是处罚买卖双方,其他人涉及其他违法行为就相应处罚

中间人先生有几季?

截止2021年,《中间人先生》一共有三季。《中间人先生》是由纳许·埃哲顿执导,斯科特·瑞安、达蒙·海瑞曼、贾斯汀·罗斯尼亚克、Justin Rosniak、布鲁克·斯塔奇威尔、马特·纳夫莱等主演的影集电视剧。启发自2005年澳洲电影《The Magician》,由该电影编导暨主演史考特雷恩(Scott Ryan)主创,聚焦身兼多重身分的雷休史密斯(Ray Shoesmith,电影原主角),描述他在成为父亲、前夫、男友、挚友以及枪手时所发生的种种故事。

借贷纠纷中间人有责任还款吗?

如果只是中间人而不是共同借款人或担保人,那么你就没有还款责任。起诉你,你就如实陈述事实,并提供证据证明你的主张。如果对方提供不出你是共同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证据,法院就不会判决由你承担还款责任。

出工伤中间人有连带责任吗?

职工发生工伤,经过认定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而对于造成工伤事故的责任人,是要受到处分的,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这个追究责任,和工伤职工没有关系,而是由用人单位和国家司法机关根据规章,法律给予处理,职工没有理由再追究责任人的赔偿。

倒发票中间人会坐牢?倒发票中间人会坐牢吗?

倒发票就是偷税漏税,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根据逃税多少而决定判多少年徒刑。

送礼通过中间人合适吗?

不合适,本来送礼就需要直接去,还要通过一个中间人就不太好了,因为收礼的人本来就有一些顾虑,你再通过中间人,就多一个人知道,对方会更加谨慎一些,多半不会收你的礼物,所以你请人办事会非常困难,送礼应该直接一对一,充分显示和表达出你的诚意,请求对方与你帮忙,礼物是你应该谢谢对方的,只是略表心意。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www.sute006.com/post/1276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