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全迁户林地林权纠纷案
处理全迁户林地林权纠纷案
第一,有效处理林权林地纠纷办法:
1,严格区分林业民事诉讼案件与林业行政案件。
2,统一林地权属纠纷证据的审查与认定
3, 完善行政审查程序。
4,修改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法律依据:《森林法》《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民法通则》等等
以及国家政府部出台的行政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客观公正的处理好林权纠纷,保证了林业经营者的权利。
处理林权争议的程序如何规定?
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林权纠纷调处工作机制,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互谅互让、依法依规的原则,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办法,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具体处理林权争议,应按照《森林法》和国家林业局发
布的《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的规定:
一是当事人应当主动、互谅、互让地协商解决。经协商依法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在协议书及附图上签字或者盖章,并报所在地林权争议调处机构或林权管理
机构备案;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当事人提交《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申请书》向林权争议调处机构或林权管理机构申请处理。
二是林权争议经林权争议调处机构或林权管理机构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在协议书上签名或者盖章,并由调解人员署名,加盖林权争议调处机构或林权管理机构印章,报同级人民政府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三是林权争议经林权争议调处机构或林权管理机构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林权争议调处机构或林权管理机构应当制作处理意见书,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
四是当事人对人民政府作出的林权争议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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