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关于合同法的案例!
一、一个关于合同法的案例!
1.邀约邀请。
2.合同成立,试用买卖合同关系。
3.张某承担,标的物交付前出卖人承担,交付后买受人承担。
二、单独签订的试用期合同有效吗?求解答
1、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天提出辞职即可
2、试用期不能单独签订,必须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
3、如果用人单位收取押金,是违法行为,可以投诉举报,还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三、如何规避试车风险合同
1切合同都应当采取书面的情势订立。订立合同时,要力争做到用词准确,表达清楚,约定明确,避免产生歧义。对重要的合同条款,要仔细考虑,最好是参考1些标准文本并结合交易的实际情况进行增删,对重要的合同应请专业律师审查防患于未然。对合同条款的审查,不但要审查文字的表述,还要审查条款的实质内容。1、规格条款:对多规格产品特别要注意。我们在与客户协商的时候,要对各型号产品的具体规格做出说明,同时详细了解客户的需要。避免供需之间出现过失。2、质量标准条款:根据我方的产品质量情况明确约定质量标准,并约定质量异议提出的期限。同时应认真审查合同中约定的标准和客户的需求是不是1致。《合同法》第12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依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和诚实信誉原则,肯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3、包装条款。对购货方提出的特殊包装方法应当引发足够的重视。4、交付方式条款(送货条款):如果货物送往本地,当明确约定送货地点,这关系到纠纷处理时法院的管辖;如果货物送往外地,则尽可能不要写明,而应争取约定由本地法院管辖。另外,合同中应列明收货方的经办人的姓名。这样做的目的是避免经办人离开后,对方不承认收货的事实,给诉讼中的举证带来困难。施工企业人员的变动较为频繁,当对方更换新的经办人时,应当要求对方提供授权拜托书。5、付款条款:应明确约定付款的时间。模棱两可的约定会给合作方找到拖延付款的理由。以下付款时间的表述就有不足的地方:A、甲方收到货物后付款;应更正为“甲方收到货物后10日内付款。”B:检验合格后付款;应更正为“检验合格后____日内付款”。6、背约责任条款:如果合同由合作方草拟,则应当注意审查有没有不同等的背约责任条款和加重我方责任的背约责任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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