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违背或偏离法律法规设定的目的、精 神和原则的具体行政行为,都属于 什么?
一、凡是违背或偏离法律法规设定的目的、精 神和原则的具体行政行为,都属于 什么?
违法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违背或者偏离了法律、法规的目的、原则。这是构成滥用职权的实质要件之一。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不能违背法律、法规总的目的和基本原则,行政机关作出的自由裁量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与法律、法规的目的和原则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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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须严格遵守行政程序。若其具体行政行为违反了法定程序,将导致被撤销或者被确认违法的后果。
《行政处罚法》第4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处罚公正原则是指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必须与相对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行政机关在处罚中对受罚者用同一尺度平等对待。公正在制度上体现为:
一、要防止偏听偏信;
二、要使当事人了解其违法行为的性质并给予其申辩的机会;
三、要防止自查自断,实行查处分开、审执分开制度。
二、怎样确定劳动合同的成立
如果劳动合同不成立,那么就不能生效,也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就无法得到保障。那么,怎样确定劳动合同成立呢?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时成立。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一般应从劳动合同签订时,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文体上签字之日起计算。签字日期与合同约定的日期应是同样的。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生效的日期,则合同生效日期可以晚于成立时间。对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截止日期的计算,应以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日期最后一天的24时为准。如果有工作任务超过最后一天24时的,应以完成工作任务的时间作为合同终止的时间。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成立并不代表劳动关系成立,《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所以,劳动关系是从用工之日起才成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三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三、违反道德一定违反法律吗
您好!违反道德不一定违反法律。法律是做人的底线,法律规定哪些事情必须做,哪些事情禁止做,法律规定必须做的事情不做就犯法;法律禁止做的事情,做了就犯法。相对而言,法律规范比道德规范宽松一些。比方说,是违反道德规范的,但是并不需要接受法律的惩罚,只是受到舆论的谴责而已。谢谢阅读!
四、构成违法的四要素
违法分广义违法和狭义违法.广义违法指所有违反法律的行为,包括犯罪行为和狭义的违法行为.狭义的违法,可以称为一般侵权行为,包括民事侵权行为和行政侵权行为,指除犯罪外所有非法侵犯他人人身权财产权政治权利精神权利或知识产权的行为.
违法由五个要素构成:1,违法以违反法律为前提;2,违法必须是某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3,违法必须是在不同程度上侵犯法律上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行为;4,违法一般必须有行为人的故意或过失;5,违法者必须具有法定责任能力或法定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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