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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躯体鉴定包括?

2024-06-23 02:49:06法律法规1

以下内容均来自《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中“肢体残疾标准”板块。1、肢体残疾的定义肢体残疾是指人的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肢体残疾包括:脑瘫:四肢瘫、三肢瘫、二肢瘫、单肢瘫、偏瘫、脊髓疾病及损伤(四肢瘫、截瘫、小儿麻痹后遗症)、后天性截肢、先天性缺肢、短肢、肢体畸形、侏儒症、两下肢不等长、脊柱畸形(驼背、侧弯、强直)、严重骨、关节、肌肉疾病和损伤、周围神经疾病和损伤。2、肢体残疾的分级以残疾者的无辅助器具帮助下,对日常生活活动的能力进行评价计分。日常生活活动分为八项,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漱、进餐、入厕、写字。能实现一项算1分,实现困难算0.5分,不能实现的算0分,据此划为三个等级。(一)重度(一级):完全不能或基本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0—4分)。1、四肢瘫或严重三肢瘫。2、截瘫、双髋关节无主动活动能力。3、严重偏瘫,一侧肢体功能全部丧失。4、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5、三肢截肢或缺肢(腕关节和踝关节以上)。6、双大腿或双上臂截肢或缺肢。7、双上肢或三肢功能严重障碍。(二)中度(二级):能够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动(4.5分—6分)。1、截瘫、二肢瘫或偏瘫,残肢有一定功能。2、双下肢膝关节以下或双上肢肘关节以下截肢或缺肢。3、一上肢肘关节以上或一下肢膝关节以上截肢或缺肢。4、双手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损。5、一肥功能严重障碍,两肢功能重度障碍,三肢功能中度障碍。(三)轻度(三级):基本上能够完成日常生活活动(6.5—7.5分)1、一上肢肘关节以下或一下肢膝关节以下截肢或缺肢。2、一肢功能中度障碍,二肢功能轻度障碍。3、脊柱强直;驼北畸形大于70度;脊柱侧凸大于45度。4、双下肢不等长大于5cm。5、单侧拇指伴食指(或中指)缺损;单侧保留拇指,其余指截除或缺损。6、侏儒症(身高不超过130cm的成人)。列表如下:级别程度计分一级(重度)完全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0—4二级(中度)能够部分完成日常活动4.5—6三级(轻度)基本上能够完成日常生活活动6.5—7.5《注》:下列情况不属于肢体残疾范围1、保留拇指和食指(或中指),而失去另三指者。2、保留足跟而失去足前半部者。3、双下肢不等长,小于5cm。4、小于70度驼背或小于45度的脊柱侧凸。肢体残疾的检查方法1、视诊检查(1)观察患者步态有无异常(2)观察肢体畸形程度2、下肢长度检查用皮尺测量骼前上棘至内踝距离,或股骨大粗隆至外踝距离。肢体挛缩不能伸直的,可分段测量。3、驼背及脊柱侧凸程度的测量需在X光片上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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