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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被委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的区别?

2024-06-19 22:07:02法律法规1

论述被委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的区别?

授权是法律法规授权,委托是政府等行政机关委托: 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是非政府组织,以自己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受行政机关委托组织可以是行政机关(系统内委托),也可以是非政府组织(系统外委托),没有法律授权,以委托方的行政机关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 另见行政诉讼法解释 第二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情况下,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应当视为委托。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行政法中被授权组织和被委托组织的区别?

授权是法律法规授权,委托是政府等行政机关委托: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是非政府组织,以自己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受行政机关委托组织可以是行政机关(系统内委托),也可以是非政府组织(系统外委托),没有法律授权,以委托方的行政机关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另见行政诉讼法解释 第二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情况下,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应当视为委托。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问:被授权的组织和受委托的组织有什么区别?

二者区别如下:   1、职权来源不同。行政授权的依据是法律法规的授权条款,而行政委托虽也要依据法律进行,但其直接依据却是行政机关与受委托人达成的行政委托协议。行政授权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依据,如果没有法定依据的,视为行政委托;行政委托不强调有明确的法定依据,只要不违背法律精神和目的即可。   2、职权性质不同。行政授权的法律后果,或者是使得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组织的职权内容增加,或者使得本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组织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在授权范围内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独立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在行政委托,不发生行政职权和职责的转移,受委托的组织并不因此而取得行政职权,也不因此而取得行政主体资格。受委托组织根据行政委托行使职权必须以委托的行政主体的名义,而不是以受委托组织自己的名义进行,其行为对外的法律责任也不是由其承担,而是由委托的行政主体承担。   3、被授权人和受委托人的法律地位不同。在行政授权中,被授权组织在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行政职能是是行政主体,具有与行政机关基本相同的法律地位,被授权组织以自己名义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职能,并由其本身就行使所授职能的行为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在非行使行政职能的场合,不享有行政权,不具有行政主体的地位。在行政委托中,受委托组织不是行政主体,它行使一定行政职能必须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且由委托行政机关对其行为向外部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内部行政法律关系上,是作为与行政机关相对的独立一方当事人,即内部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它享有相应的法定权利和负有相应的法定义务。

被授权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说法?

法律已经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范围内规定。

法律咨询:

行政处罚被授权的组织要具备哪些条件

律师回答:

第一,被授权的组织必须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第二,必须是法律、法规的授权,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够资格授权;第三,被授权组织只能在授权的权限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权,而不是在自身的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权;第四,被授权组织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并独立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四十四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第四十七条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第四十八条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法律地位最低的是?

国家法律体系中法的范畴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其中规章在法律效力层级上最低,分为部门规章、政府规章,分别由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省级、设区市级政府制定。如感兴趣可翻看《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更具体规定。

行政处罚被授权的组织要具备哪些条件?

可以授权给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委托给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 【授权组织的处罚权限】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 【受托组织的条件】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授权代表"是指“授权人”还是“被授权人”?

授权代表就是授权人。 被授权人是指拥有行政职权,但其行政职权并不因组织的成立而形成,而来自于单行法授权的主体,也被称为“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被授权组织”。 在中国行政法学上,被授权人和行政机关一起被称为行政主体。而授权人是领导者通过为员工和下属提供更多的自主权,以达到组织目标的过程,我们把这种领导称为授权人。授权是领导者智慧和能力的扩展和延伸,必须遵循客观规律和原则,授权过程是科学化和艺术化的过程。简单的说就是被授权人的权利是授权人授予的,授权人可以收回被授权人的权利。

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的区别?

概念不同。

被授权人是指拥有行政职权,但其行政职权并不因组织的成立而形成,而来自于单行法授权的主体,也被称为“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被授权组织”。

授权人是指法律拥有行政职权的主体。

被授权组织与行政机关委托有何区别?

  二者区别如下:  1、职权来源不同。行政授权的依据是法律法规的授权条款,而行政委托虽也要依据法律进行,但其直接依据却是行政机关与受委托人达成的行政委托协议。行政授权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依据,如果没有法定依据的,视为行政委托;行政委托不强调有明确的法定依据,只要不违背法律精神和目的即可。  2、职权性质不同。行政授权的法律后果,或者是使得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组织的职权内容增加,或者使得本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组织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在授权范围内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独立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在行政委托,不发生行政职权和职责的转移,受委托的组织并不因此而取得行政职权,也不因此而取得行政主体资格。受委托组织根据行政委托行使职权必须以委托的行政主体的名义,而不是以受委托组织自己的名义进行,其行为对外的法律责任也不是由其承担,而是由委托的行政主体承担。  3、被授权人和受委托人的法律地位不同。在行政授权中,被授权组织在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行政职能是是行政主体,具有与行政机关基本相同的法律地位,被授权组织以自己名义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职能,并由其本身就行使所授职能的行为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在非行使行政职能的场合,不享有行政权,不具有行政主体的地位。在行政委托中,受委托组织不是行政主体,它行使一定行政职能必须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且由委托行政机关对其行为向外部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内部行政法律关系上,是作为与行政机关相对的独立一方当事人,即内部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它享有相应的法定权利和负有相应的法定义务。

授权代表是法人还是被授权人?

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而是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法定的代表,在对外以公司名义从事一些相关事务时,不需要经过授权,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签字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而授权代表他是属于公司的代理人,被授权人以公司名义从事业务时需要经过公司的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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