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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签署区别?

2024-06-14 00:39:55法律知识1

1、签发与签署的作用不同。签发是在发文底稿签署意见,或在上行文中注明签发人姓名以示对文稿的内容和行政效力负责,防止弄虚作假,便于查明责任,但在落款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而签署却不加盖单位印章,签署姓名或加盖签名章,代表公文的作者,证实公文的执行效用。

2、签发与签署的权限不同。公文的签发者可以是单位首长或主管业务的副首长,而签署只限机关首长一人,副首长不宜签署。

首长因故离职时,可以由首长指定的代行职务的副首长代为签署。但是,这种办法只适用于国家行政机关之间相互往来的公文,不适用于公开发布的公文。公开发布的公文,仍然应该由正职首长签署。

3、签发与签署的位置不同。签发是由机关负责人最后审定文稿时,在底稿发文签上签署意见,签发的定稿并不向外发出,只保存在本机关,需要注明签发人时,在正本发文字号右侧注明。签署是在向外发出的正本落款处签字,而不是在公文的底稿上签署。

4、签发与签署的格式不同。签发是在发文签的签发栏内签写意见后,注明签发人的姓名和日期。如果需要在正本上标注签发人,签发人的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

如有多个签发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1行,其他签发人姓名从第2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发文机关顺序依次顺排,下移红色反线,应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在同一行并使红色反线与之的距离为 4mm。

而签署的位置应在正文之后,成文时间之上。即“正文下一行右空4字标识签署人的签名章”,在“签署人签名章下空1行右空2字标识成文日期”。

5、签发与签署所适用的行文关系不同。在撰写公文时,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平行文、下行文可以注明签发(会签)人,也可以不注明签发(会签)人。

而签署既要在各级行政机关发布的命令等下行文上进行签署,也应当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向同级国家权力机关提出的议案等平行文上签署。所以签发主要适用于上行文,而签署则适用于平行文和下行文。

6、签发与签署采用的方式不同。在公文底稿的签发栏内签写意见,可以用钢笔或毛笔等适宜档案管理的耐久字迹材料签写,如果上行文需要在正本上注明签发人的姓名,用3号楷体字印刷。而签署可由机关首长亲笔签写,也可加盖签署人的签名专用章。

7、签发与签署人姓名前是否冠以职务不同。签发人的姓名前不必加机关领导人的职务,而签署要在姓名之前冠以职衔,即“签名章左空2字标识签署人职务”。

8、签发和签署在行文中的程序不同。签发是在拟稿、核稿后由领导人签写意见形成定稿,作为缮印正本的依据,而签署是在签发后缮印的正本上签署姓名和职务,即签发在前,签署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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