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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领孕妇请事假扣工资法律规定?

2024-06-13 17:30:55法律法规1

高领孕妇请事假扣工资法律规定?

如果没有医院出示的病假证明的那就是普通的请假了,这样是没有工资可拿的,看她能不能拿出医院出示的病假证明了,有病假证明的必须要给工资的。

工伤赔偿以本人工资为基数的,本人工资是怎么算的?

工伤赔偿中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缴费工资是指工伤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工伤保险职工本人不缴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适用核定费率缴纳。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是指所在单位全部职工缴费工资之和。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规定》,职工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费、各种奖金,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

职工个人工资总额低于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平均工资60%的,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职工平均工资60%核定缴费工资;高于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平均工资300%的,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平均工资300%核定缴费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除高于所在省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外,职工的缴费工资应该与其实际工资一致且不低于所在省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但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存在为了少缴费低报职工缴费工资的情况,导致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低于劳动者应当享受的数额,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渝府发〔2012〕22号第五十三条 用人单位因少报、瞒报缴费基数,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法律规定工资都有哪几部分组成?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基于劳动关系,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的全部劳动报酬。一般包括:各种形式的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技能工资等)、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属于劳动报酬性的工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法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不包括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动保护、职工福利和职工教育费用。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打卡里需要本人签字嘛?

如果正常是每月固定收入打卡的话可能会无需签字,但如果每月工资都不是一样的,那肯定需要你签字确认后才会打卡到你账户的,关键是看你从事什么行业来确定的,如果是正规企业那一般都会签字确认的,每个人都不例外,但如果只是私营小企业,他可能会省去这个环节直接打卡的,你收到账如果有异议再去找上面去确认核实,在确认签字确认后打卡到账后就表示你已经确认你的工资没有异议了,所以他们会选择先确认签字后打卡

工资卡挂失必须本人吗?

工资卡挂失不是必须本人。

银行卡的挂失可以由本人亲自去办理,也可以请他人代办(需要提供户主本人及代办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但是,挂失之后的补卡,必须由户主本人亲自去网点办理,不能代办。

拓展资料:

银行卡挂失补办程序:

1、各行的规定大同小异。一般来讲口头挂失和书面挂失共需7天,以书面正式挂失为准。书面正式挂失后,口头挂失自动失效,如果一直没有书面挂失,有效期过后被冻结的帐户将自动解动,可连续口头挂失。

如果是普通的借记卡,书面挂失到期后第二天就能办下来,帐自动转到新卡上,新卡新帐号,输入新密码后当时就能继续使用。挂失费每次10元,补卡工本费每张5元。

2、代它人办理挂失需拿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3、办完新卡后,旧卡将被自动注销;

4、银行卡挂失期间是不能接收汇款的,因为此时的帐户是被冻结的。

未经本人同意,公司强行扣除本人工资为本人办社保是否合法?

公司是依照“社会保险法”代扣你的社保费,所以是合法的法律规定是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社保,应当从工资中扣除的部分是由单位代扣代缴的单位扣你工资交社保费和扣你工资交个税一样,都是依法代扣代缴

快件没人领取,联系不到本人,法律规定怎么处理?

跟法律没有什么关系。 快件没人领取,也联系不到本人,这是问题件,需要带回公司,由客服来处理问题,会联系发件公司,发件公司来联系发件人,发件人决定怎么处理此件,需要退回,那么发件人需要拿退回费,直接销毁,不需要任何费用。 快递送无人,联系不上本人的,这是属于快递公司内部问题件,而非法律规定,也跟法律没有关系。

本人工资3500自己交保险要交多少?本人工?

您好!个人缴交的社会保险基金金额如下:

养老保险:3500x8%=280(元)

医疗保险:3500x2%+3=73(元)

失业保险:3500x0.2%=7(元)

个人缴交金额合计:360元

工伤等级赔偿,里面的本人工资,是指应得工资,还是实得工资?

  本人工资至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缴费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四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缴费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是指职工全部应得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费、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职工应得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纳,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缴纳。实践中,按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为准。

法律规定延长工作时间怎样计算工资?

  月工资=日工资*出勤天数。  按劳动法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法定的公休日为104天/年,法定节假日为11天,并按下述规定方法计算加班工资: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根据劳动法第46条规定,劳动法的月薪工资标准是:每月劳动者主要收入。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工资(俗称底薪,基本工资),还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劳动报酬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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