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依据法律规定? 参考案例法律规定依据?
事实依据法律规定?
没有事实依据,即协议中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根据法律规定,该协议无效。
但主张无效的一方,应当举证证明该协议没有事实依据,否则,推定协议是合法有效的。
《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参考案例法律规定依据?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
欠款未还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欠款法律规定利息不得高出多少?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 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什么措施应当依据法律规定的措施?
留置是法律赋予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调查措施,也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焦点。对此,规定明确,留置措施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程序要求从严掌握、慎重采取,不得越权使用留置措施,不得变相使用留置措施。
留置过程中,应当保障被留置人员的人身权、财产权和申辩权等合法权益,尊重被留置人员的人格和民族习俗,保障被留置人员的饮食、休息和安全,提供医疗服务。
出国劳务退钱的依据或者法律规定?
1、劳务人员报名到国外工作,必须要交纳一定的费用。此款一般由具有国家商务部颁发的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的外派单位收取。
2、外派单位可按与外方雇主签订的外派人员合同工资的一定比例收取服务费,收取的服务费最高不得超过外派人员合同工资的25%。
3、外派单位收取服务费原则上应在外派劳务人员出国前一次性收取,一次性收取有困难的 ,由外派单位与劳务人员协商解决。
4、外派劳务人员出国费用,包括护照费、签证费、体检费、培训费、差旅费等,均由外派劳务人员按实际付费金额自行负担。外派单位可预先收取上述费用,按实际发生数结算,未用完部分应如数退还,超额部份由外派劳务人员补交。因不可抗力造成外派劳务人员未能派出的,外派劳务人员无权要求退还企业已支出的费用。
5、为保证外派劳务人员履行劳务合同,企业可以向外派劳务人员收取适当的履约保证金和要求外派劳务人员提供担保人并签定有关承诺保证书。
6、外派劳务人员未能履行劳务合同或违反劳务合同或滞留不回的或在外出走的,外派劳务人员则无权要求退还任何费用,包括履约保证金。
用书纸写的欠款能做法律依据吗?
众所周知,复写是经过媒介复写纸书写,一次可以写出若干份。复写件虽然不能等同于原件,但因复写件系经过媒介复写纸而形成,是与原件同步完成的,属于原始证据。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复写件借条应被认定。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复写件的借条不管存在几份,在依法认定了其中一份的效力之后,其他的就自然失去效力。
借条,是我们生活交往中最简单、最常见的一个合同,虽然简单,在书写过程中却有很多细节需要大家引起重视。
入库单能作为客户欠款的法律依据吗?
入库单在法律上只能证明货物已经入库了,但不能证明欠钱,其法律效力不同于欠条
收货单能作为欠款的依据么?还有诉讼时效?
一、你出具给对方的收货单,可以作为结算贷款的证据。
除非你提出比对方的收货单更有证明力的证据,比如你已经跟对方结清货款的证据。否则,该收货单是有证明力的。 二、“定期结算”中的定期二字,十分关键。涉及到诉讼时效的问题。 时过13年,对方才起诉,不太合乎常理;因此,你方应当以此作为攻击的重点,主张已过诉讼时效。退一万步,也应当在工程施工结束后进行结算了,何以等到现在?按法律规定,时效从约定的最后还款日期开始计算,不得超过2年。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最长不得超过20年。结算书做为工程款付款依据的法律规定?
双方结算,肯定作为工程款的依据。
单方结算,对方收到结算书后在约定期限不回复,不提出异议,且合同约定过了期限不回复、不提出异议就视为认可结算,那么对方签收结算书后,在期限届满之后,结算书直接产生结算的效力。
具体依据参见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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