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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不能超过本金法律有规定吗?

2024-06-10 21:55:51法律法规1

利息一般不可以超过本金,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利率只要没有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就是合法的,如果超过了,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偿还。

当然,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 利息超过本金的情况的确是存在的,只要你贷款的期限够长,你贷款的利息就有可能会超过本金。而利息超过了本金也并不代表这就是违法的,因为违不违法主要还是得看贷款的利率是多少。 而我国有明文规定,借款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的,都属于合法的利息,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而借款利率超过年利率36%的,超过的部分就是无效的,无需借款人偿还,如果借款人已经缴纳了利息,也可以要求借贷方返还,人民法院也应予以支持。 至于借款利率超过24%,但又未超过36%的部分,则没有明确规定,若有借款人缴纳了,借贷方也可以收取。 所以,只要你申请贷款的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那哪怕利息超过了本金也是可以的,是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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