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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法律思维

2024-06-09 12:35:51法律知识1

什么是法律思维

法律思维,不同的人定义不同。但答案至少要包含1,具有思辨的能力。2,看待问题要从正反两面来看待。3,切忌以偏概全。4,思考问题,看待问题,要逻辑性强,心思缜密。

福尔摩斯演绎法

演绎法──从普遍性结论或一般性事理推导出个别性结论的论证方法。是演绎推理在议论文中的运用。 在演绎论证中,普遍性结论是依据,而个别性结论是论点。演绎推理与归纳推理相反,它反映了论据与论点之间由一般到个别的逻辑关系。 演绎推理的主要形式是三段论,即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大前提是一般事理;小前提是论证的个别事物;结论就是论点。用演绎法进行论证,必须符合演绎推理的形式。但在写作时,根据文章表达生动简洁的要求,对三段论推理过程的表述可以灵活处理,有时省略大前提,有时省略小前提。 运用演绎推理,作者所根据的一般原理即大前提必须正确,而且要和结论有必然的联系,不能有丝毫的牵强或脱节,否则会使人对结论的正确性产生怀疑 1)演绎法不能解决思维活动中演绎前提的真实性问题。前提的真实性要靠其它科学方法和实践来检验。如果演绎前提不可靠,即便没有违犯逻辑规则,也不能保证结论的正确。 (2)演绎法不具有绝对性普遍意义。因为演绎法是从一般推知个别事实.它只说明一般与个别的统一,不能揭示一般与个别的差异。再说,具体事物是发展的,当事物由于发展而出现了一般没有的特点时,以一般直接、简单地演绎到个别就往往不能成功。 (3)演绎法得出的结论正确与否,有待于实践检验。它只能从逻辑上保证其结论的有效性,而不能从内容上确保其结论的真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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