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外国人,需要办理什么
一、聘用外国人,需要办理什么
首先,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因此,聘用外国人应申请就业许可,如未办理即就业则属违法。其次,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持职业签证入境(有互免签证协议的,按协议办理),入境后取得《外国人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件,方可在中国境内就业。因此,外国人员工都应当持职业签证入境,如没有职业签证则属违法。最后,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用人单位必须与其就业证所注明的单位相一致。外国人在发证机关规定的区域内变更用人单位但仍从事原职业的,须经原发证机关批准,并办理就业证变更手续。
外国人来中国工作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外国人要是在中国工作的话需要办理工作签证;工作签证时间是一年有效,如果第二年还在同一家公司工作的话,就去延期即可;如果换了工作,那只需要变更一下就业证上的公司;工作签证办理下来会得到: 就业证、一年居留许可;办理工签的步骤:去劳动局办理就业许可;去商务部申请工作邀请函;(持邀请函申请到两个月的签,回中国后)去劳动局申请就业;出入境申请一年居留许可证。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一)年满1 8 周岁,身体健康;
二) 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三)无犯罪记录;
四)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五)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四十一条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聘用未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四十三条 外国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非法就业:(一)未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二)超出工作许可限定范围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三)外国留学生违反勤工助学管理规定,超出规定的岗位范围或者时限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第四十五条 聘用外国人工作或者招收外国留学生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有关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外国人有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情形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
二、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的岗位必须同时符合什么
外商投资企业聘用外国人,可直接到劳动部门申办许可证;国有企业要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则需要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的才可聘雇外国人。劳动部规定,副总经理以下的普通职位招聘应优先考虑中国人,因此,企业在招聘这类职位时,应在以下两方面择其一做过努力未能招聘到合适的中国人后,才能聘请外国人。
一、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的手续如下:
1、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因此,聘用外国人应申请就业许可,如未办理即就业则属违法。
2、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持职业签证入境(有互免签证协议的,按协议办理),入境后取得《外国人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件,方可在中国境内就业。因此,外国人员工都应当持职业签证入境,如没有职业签证则属违法。
二、外籍员工需办理的证件
1、外籍员工在华就业,一般程序需办理就业许可(通知),Z字签证(Z visa),就业证,居住许可,目前新规定中将工作签证改为职业签证(Z字签证),合并来华就业专家许可和工作就业许可。
2、就业证的本质为行政许可,外籍人士可凭此证在华工作并获取报酬。
三、聘用外籍员工,用人单位需具备如下条件:
①依法设立,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②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有特殊需要,国内缺乏适当人选,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③支付聘用的外国人工资、薪金不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④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需经过批准。
法律依据: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以下简称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
三、单位非法用外籍劳工能构成刑事责任吗
单位非法用外籍劳工不构成刑事责任属于行政责任管理范畴。
法律分析
非法雇佣外籍劳工属于非法用工的情形之一,不够成刑事犯罪,根据现行的刑法法条中没有对非法雇佣外籍劳工进行规定。但是行政法规和规章已明确将其界定为“非法用工”。劳动相关法律规定,所谓的“非法用工”,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违法用工的情形”。外籍员工未经批准在国内工作属于该情形之一。外国人的护照有工作签注就是合法劳工。大陆人在港澳的要有通行证并且要有工作签注(D类签注)才是合法劳工,否则都是违法劳工,包括有护照的大陆人都是违法劳工。违法劳工处罚: 由劳动部门和公安局出面查处。目前,有关部门对境外“黑工”等“三非”(违法入境、居留、就业)现象,基本的处置办法是“发现一个、查处一个、遣送一个”,对私下雇用外国人的单位和个人,在终止其雇用做法的同时,能够处以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金,并责令其承受遣送私下雇用的外国人的全部花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八十条 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对个人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五万元的罚款;对单位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处每非法聘用一人一万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非法雇佣外籍劳工属于非法用工的情形之一,不够成刑事犯罪,我国现行的刑法法条中没有对非法雇佣外籍劳工进行规定。但是行政法规和规章已明确将其界定为“非法用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二条规定,所谓的“非法用工”,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违法用工的情形”。外籍员工未经批准在国内工作属于该情形之一。
依法可以报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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