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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果与法律效力的区别?

2024-06-08 23:48:48法律知识1

法律效果与法律效力的区别?

法律效力是说某个行为或事物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而法律效果是一行为或事物能够引起的与法律有关的结果。

举个例子,假如法律规定“每个人必须自扫门前雪,否则罚款”结果虽然大部分人都扫了,但是很多人都对此气愤不满,要求废除这项规定,这是法律效果,虽然它有正面也有负面。假如法律规定“每个人必须自扫门前雪,否则罚款”不扫雪,要罚款,这是强制性的,具有拘束力,这个是它的法律效力。

两个法律文件,我猜测你的意思应该是说法律效力。

坦白的法律效果有?

坦白原为酌定量刑情节,《刑法修正案(八)》增设了第67条第3款,使坦白成为法定量刑情节。 根据本款规定,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例如,归案后的绑架犯如实供述人质的所在地点,使人质获救的,归案后的爆炸犯如实供述爆炸物的安放地,避免了爆炸事故的,可以减轻处罚。

简述自认的法律效果?

  自认是指当事人一方承认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不利于自己的事实为真实明确表明其真实性的陈述,  所谓自认的法律效力,是指一旦诉讼当事人对有关事实或诉讼请求作了承认,对有关当事人和法院所产生约束力。即一方当事人对于他方当事人所主张不利己的事实,在诉讼中自认为真实的一种陈述。一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一旦被对方当事人自认,就无须对事实进行举证,即免除其举证责任。法官也受该自认事实的约束,必须以该自认事实为基础作出裁判,不能作出与自认事实相反的事实认定。  一般说,诉讼中的自认将产生以下几个方面的效力:  

1、直接拘束自认者效力,免除事实主张的一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2、对自认的一方当事人具有拘束力。即除有法律的特别规定外,作出自认的一方当事人不得任意撤销自认。  

3、对法院具有拘束力。即对当事人自认的事实,法院应予确认并将其作为裁判的基础,而无需再另行调查证据。  

准法律行为的效果?

准法律行为是民事行为的一种,区别于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指的是行为人以法律规定的条件业已满足为前提,将一定的内心意思表示于外,从而根据法律规定引起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它主要包括意思通知行为、观念通知行为和感情表示行为以及原宥。

法律决定道德的传承效果?

不对。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统治工具。法律是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法律的效力是强制性,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道德,是由思想行为所表现的,调整个人和社会之间关系的非暴力性的行为规范,通过传统习俗、伦理教化、社会舆论和内心信念来维系,属于社会意识形态领域。

促进家庭和谐的法律效果?

维护家庭和睦的法律有很多,有婚姻法,妇女儿童保护法,宪法,刑法,道路交通县等等,反正有很多,总之中国所有法律法规都是维护家庭和睦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内涵丰富,法治是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才能真正实现国家法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法律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法律的作用体现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

规范作用包括:

1、指引作用:法律通过规定行为模式对人的行为进行引导,指引人们应为、勿为或可为某种行为,从而对人的行为产生影响。

2、评价作用:人们通过法律规范对他人行为是否合法及其程度进行判断衡量。

3、预测作用:使行为人可以通过法律规范预测当事人双方如何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

4、教育作用:通过法律的实施,法律规范对人们今后的行为发生影响。

5、强制作用:法律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追究违法者的责任,起到威慑作用是前四种作用的保证。

社会作用包括

1、维护社会秩序和平。禁止专横,制止暴力,用秩序代替无序状态。

2、推进社会变迁。首先改变个人的行为模式,其次改变群体的行为准则,最后,实现社会进步。

3、保障社会整合。协调和控制社会经济、政治、法律和亲属制度,保证社会系统的统一和稳固。

4、控制和解决社会纠纷和争端。将社会主体的争端和利益冲突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并通过诉讼,仲裁、调解制度加以解决。

5、促进社会价值目标的实现。推动法律所体现的价值观念在社会中普及。

法律三个效果的排序?

顺序如下: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向来注重政治、社会、法律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综合最优。“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既深植于中国土壤的传统底色、法治亮色、独有特色,更凝结着马克思主义理论光辉的经验总结、精准提炼、现实要求。

基于马克思主义哲学,阐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科学性,对于进一步深刻认识和推动司法审判实践中“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具有积极意义。

“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点

在司法实践中讲求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具有深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根基。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系统阐述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历史唯物主义原理,论述了法运动的一般规律,即法产生于“人们物质关系以及人民由此而产生的相互斗争。”

可见,法随着“共同体”、社会、阶级等产生而产生,这个客观发展过程决定了法必然具备政治性、社会性和正义性。

法律要素的目的意思,效果意思?

1、表示行为,是指行为人将内心意思以一定方式表现于外部,并足以为外界客观理解的行为要素。例如:比如你欠我500万,然后我说不用还了!就是基于我表示了我的意思,然后就就引起你要还我钱的这一项法律事实的消灭。

2、非表示行为:指非经行为者意思表示而是基于某种事实状态即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例如: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等,也就是事实行为。如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等是非表示行为。意思表示的构成要素包括效果意思、表示意识和表示行为。1、效果意思是指当事人欲使其目的意思(动机)发生法律上效力的意思要素。因为当事人有效果意思,因此区别于情谊行为,在纯粹的情谊行为中,当事人之间也有约定,但是当事人并无打算在法律上受该约定的约束。2、而表示意识是指行为人将其内在的效果意思以一定方式表现于外部的意识,而将效果意思使外部认识的行为则为表示行为。

3、表示行为是使相对人了解其意思的行为要素。表示行为可以采取明示或默示两种方式。

具体承诺表的法律特征?

在保密行政管理过程中,为承担保守国家秘密义务、保护国家秘密安全所签订的承诺书具有何种性质,存在诸多争议,影响着保密承诺书作用的发挥。因此,有必要对保密承诺书的法律性质和效力进行研究,加以明确。

  一、保密承诺书的概念和特征

  本文所讲的保密承诺书是指保守国家秘密承诺书,即根据《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管理规定》等有关保密政策法律的规定,接触或者知悉国家秘密的人员在任职、上岗或者离岗之前,与机关单位签订的保证已了解各项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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