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概念复议和上诉的区别?
法律概念复议和上诉的区别?
复议和上诉的区别:
申请主体不同:复议的申请主体是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而上诉的申请主体是上一级人民法院。
申请程序不同:复议是提起的重新审查程序,而上诉是重新审判的活动。
诉求内容不同:复议是对做出的具体决定不服,而上诉是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
参考概念:
复议是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做出的具体决定不服向原机关或上级机关提起的重新审查程序。
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
行政复议法律援助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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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果与法律效力的区别?
法律效力是说某个行为或事物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而法律效果是一行为或事物能够引起的与法律有关的结果。
举个例子,假如法律规定“每个人必须自扫门前雪,否则罚款”结果虽然大部分人都扫了,但是很多人都对此气愤不满,要求废除这项规定,这是法律效果,虽然它有正面也有负面。假如法律规定“每个人必须自扫门前雪,否则罚款”不扫雪,要罚款,这是强制性的,具有拘束力,这个是它的法律效力。
两个法律文件,我猜测你的意思应该是说法律效力。
坦白的法律效果有?
坦白原为酌定量刑情节,《刑法修正案(八)》增设了第67条第3款,使坦白成为法定量刑情节。 根据本款规定,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例如,归案后的绑架犯如实供述人质的所在地点,使人质获救的,归案后的爆炸犯如实供述爆炸物的安放地,避免了爆炸事故的,可以减轻处罚。
简述自认的法律效果?
自认是指当事人一方承认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不利于自己的事实为真实明确表明其真实性的陈述, 所谓自认的法律效力,是指一旦诉讼当事人对有关事实或诉讼请求作了承认,对有关当事人和法院所产生约束力。即一方当事人对于他方当事人所主张不利己的事实,在诉讼中自认为真实的一种陈述。一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一旦被对方当事人自认,就无须对事实进行举证,即免除其举证责任。法官也受该自认事实的约束,必须以该自认事实为基础作出裁判,不能作出与自认事实相反的事实认定。 一般说,诉讼中的自认将产生以下几个方面的效力:
1、直接拘束自认者效力,免除事实主张的一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2、对自认的一方当事人具有拘束力。即除有法律的特别规定外,作出自认的一方当事人不得任意撤销自认。
3、对法院具有拘束力。即对当事人自认的事实,法院应予确认并将其作为裁判的基础,而无需再另行调查证据。
在法律案件中复议是什么意思?
复议 意思:对已经作过决定的事再次讨论 复议是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做处的具体决定不服向原机关或上级机关提起的重新审查程序执行 是指公安机关将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付诸实施的行为。 指将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所确定的的内容付诸实现以及执行过程中的变更执行等问题而依法进行的活动。
吊销驾驶证复议或起诉的法律规定?
可以持有身份证去车管所申请行政复议,但是重新申请的条件各不相同,需要看因什么原因被吊销。
1、因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2、因饮酒驾驶证营运机动车,被吊销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3、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吊销的,那么终身不得取机动车驾驶证。
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出处?
出处是《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首先,这是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三个至上相适应的。
政治效果就是党的事业至上,对应的是党的领导、顾全大局
社会效果就是人民利益至上,对应的是执法为民、公平正义
法律效果就是宪法法律之上,对应的是依法治国
关于法律上的诉讼和复议的先后顺序?
你说d的异议和复议应该是针对于执行程序中的异议和复议吧。这个有明确的规定,适用的主体不同。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是民事诉讼法关于复议和异议的规定。很明显的能够看出来,主体不同,异议后处理的程序不同。
什么是法律效果?
答:法律效果是指法院通过审判活动,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处理具体案件所产生的客观影响和效应。
法律效果强调在审判过程中法律被遵守执行,实现裁判的合法性,追求的是以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作为司法公正的评判标准,体现为司法在法律层面上的正确性。
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合法的行为和事实的效力是规范性法律文件所赋予的。只要国家机关依据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就当然地具有一定的效力。
所谓法律效果,是指通过法律适用作出裁判,体现法制的原则与内涵,要求法官在审理案件时既要遵守法定程序,又要维护司法公正,体现法自身的价值。通俗的说,就是让法官像工匠一样,依据死法条去解决活生生的案件,它对正义价值的追求体现为形式意义
所谓社会效果是指具体案件通过法官的审理和裁判,所获得的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评价和认可程度。它的实质在于司法的结果要满足实质正义,满足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和长远发展利益,获得公众的情感认同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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