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的法律形态是什么?
有限合伙企业的法律形态是什么?
法律形态:合伙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
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的利弊?
1、有限合伙更加稳定。
普通合伙中,一旦有合伙人死亡或退出,合伙一般即告解散,特别是对那些投资周期长、见效慢的合伙企业更为不利;有限合伙中,有限合伙人的死亡、破产等对合伙并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有限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相对独立,可以通过建立普通合伙人的退伙制度、有限合伙人的出资转让制度等保持企业的长期经营。有限合伙人责任的有限性,决定了其出资应具有可移转、可随时兑换性等清偿功能。这就使有限合伙成员流动而其在合伙中的投资份额不动,确保合伙资本的稳定和合伙的长期稳定。由此可见,有限合伙的稳定性和持久性强于普通合伙。
2、有限合伙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
普通合伙中全体合伙人对合伙债务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一旦合伙经营失败,合伙人不但得不到合伙财产,而且还要用个人财产偿还合伙债务。高风险使得投资人非常谨慎,相互信任成为合伙的重要条件。而有限合伙由两种合伙人组成,即至少应有一名普通合伙人和至少一名有限合伙人。两种合伙人所负责任形式不同。有限合伙采取混合责任制,有限合伙责任制无限责任制并存于一个有限合伙之中,这使普通合伙人的无限责任部分也得以减轻。由于有限合伙承担有限责任的规定,吸取了公司有限责任制的长处,拓宽了融资渠道,又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投资人的投资风险。
3、有限合伙更有利于集中、高效的管理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中,合伙人共同劳动、共同经营,每个合伙人均有参与管理的权利,对企业的经营管理、企业的发展等问题有较多的控制权和发言权,这无疑具有积极有利的一面,但这种经营管理方式也确实存在着很大的弊端,每个合伙人都有权参与管理,导致合伙权力的分散,不利于企业管理的集中与高效,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这对企业是非常不利的。而有限合伙恰恰克服了这一弊端,有限合伙中有限合伙人只负责出资并在出资的范围内对合伙债务承担风险,不享有合伙组织的经营管理权,普通合伙人对合伙组织行使经营管理权,有利于普通合伙人根据瞬息万变的市场需要及时作出正确的决策,维护合伙企业的利益。
著名有限合伙企业
私募基金领域,我给你几家比较知名的:
1、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苏州工业园区元禾辰坤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弘毅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合伙);
6、天津赛富盛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怎么分利润?
《合伙企业法》第64 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第68 条第1 款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第69 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同时,与普通合伙人相比,有限合伙人有以下特殊权利:
第一,对企业债务承担的责任以其出资额为限;
第二,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个人合伙中显名合伙人法律责任?
个人合伙不存在显名还是隐名的问题,因为个人合伙本身就是合伙人自己定的事情,对外来说,没人关心合伙内部的事情。
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人份额可以转让给有限合伙人吗?
有限合伙的份额转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合伙协议的约定。
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因此,如果在合伙协议中有约定诸如“合伙中的有限合伙人,经普通合伙人同意,可以独立决定将其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第三方。”
如果在合伙协议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的方式是转让份额“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在出现有限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同意修改合伙协议的情况下,份额无法完成转让。股权转让过程中需要考虑几个问题:
1,受让主体。
某些主体不适合作为合伙企业2,变更手续。
股权转让发生的时间为协议上的日期,受让方应督促转让方尽快完成工商及税务变更手续,以免风险。
3,税负问题。
股权转让,涉及企业所得税,个税,印花税。
如果是平价或者折价转让,则可能不产生个税(从表面上看来,平价和折价转让不产生所得,但实际情况是,企业实际运营当中的股权客观上已经产生了价值,因此税务部门会综合财务报表判断‘平价转让’是否需要缴纳个税),如果是溢价转让,溢价部分则按“财产转让所得”申报个税。
至于印花税,以转让协议价格为纳税依据,申报时依旧需要提供财务报表。
申报纳税行为尽可能不要晚于工商变更后的税务变更,否则可能产生滞纳金。以上。
合伙企业是法律主体吗?
所谓合伙,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人(包括法人)按照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依合伙名义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其成员承担补充连带责任的经济实体。
合伙是一种既不同于公民也相异于法人的特殊经济组织,将其纳入自然人范畴不符合经济事实,法律逻辑也不通。合伙在进行合伙事务时,尤其是与第三方进行经济交往关系时,它不是以单个自然人的面貌出现的,而是以某种组织的身份出现的,是不以单个自然人意志为转移的。
个人合伙退伙法律规定?
看你是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
如果你是普通退伙,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如果你是有限合伙,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货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退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法律标志是?
合伙企业在名称上可以提现出某某合伙企业,这就是合伙企业的法律标志。
法律“合伙”与“合作”的区别?
合伙。
合伙共同出资,按出资比例承担风险、享受利益是合伙,合作。按约定的条件共同经营、约定的比例分配风险、利益是合作。区别不大,关键是协议内容的明确、具体。法律合伙与合作的区别合伙是一种制度,是指多方根据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承担风险和共同分享利益的关系 合作是指业务上的相互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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