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延期审理后审理期限怎么计算?
刑事案件延期审理后审理期限怎么计算?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67条、第168条3款的规定,由检察人员认为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而延期审理的,检察机关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 查完毕。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这就是说,由检察人员提出延期审理的案件,在延期审理前人民法院对该案的审理归于消灭。
人民检察院在法律规定的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恢复审理之日起,人民法院审判该案的期限应重新计算,即在一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 月。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在157条还就检察人员建议延期审理的情况作了两项具体的规定,一是公诉人建议延期审理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二是法庭宣布延期 审理后,人民检察院一个月内没有提请人民法院恢复法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按人民检察院撤诉处理。根据《解释》第156条第2款的规定,由当事人和辩护人 依据法律规定情形提出延期审理请求,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延期审理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延期审理的时间不计入审限。这里“不计入审限”是指由于以上情 况的出现,合议庭审理案件的时限中断,待案件恢复审理后,将案件延期审理前与恢复审理后的审理时间合并计算审限。
延期审理允许几次?
你好.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延期审理可以有两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审理:
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
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
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补充调查的。
其他应当延期审理的情形。这是一项弹性规定,以适应诉讼中无法预测的特殊情况出现,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加以裁量。对于延期审理,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可以当庭决定下次开庭审理的期日,也可以另行通知。
刑事不能合并审理规定?
刑事案件是可以合并审理的,具体体现是2012年12月20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以下简称为《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13条:“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这是我国最高审判机关对于刑事案件合并审理作出的最为基础、最为重要的司法解释。通过这一司法解释可以看出:
首先,该条规定承认了案件合并审理的存在。《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13条赋予了我国法院对一人犯数罪进行合并审理(客观合并审理)及共同犯罪中主从犯进行合并审理(主体合并审理)的合法性;
其次,这一规定承认了多种合并审理类型的存在。数罪并罚和共同犯罪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内容,除此之外,司法实践中还存在大量其他合并审理的内容,法律在此进行了总括性的规定;最后,本条规定了不同级别法院之间的案件合并审理方式。
依职权延期审理的理由?
理由就是法官认为需要收集更多的证据证明支持最终判决
刑事一审审理期限?
一审刑事案件审理时间如下:
一、如果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理时间一般为二十日,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二、如果适用普通程序的,如果是未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审理期限则为六个月,如果是公诉案件或者嫌疑人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审理时间一般为两个月,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存在下列情形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如果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异地怎样注销延期审理驾照年审?
应该怎么解除
1、我们应该带着驾驶证的原件和副页、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几张一寸照片,然后到达车辆管理所的业务办理窗口,提交证件然后根据提示就可以撤销了。
2、在延期时间内,我们也是可以随时更换驾驶证的,可以直接选择带着有效证件,去交管所更换驾驶证,就不用再取消延期了。
民诉延期审理是裁定还是判决?
不用裁定,也不用判决,而是用决定。在民事诉讼中,裁定有严格的适应范围,主要解决程序性事项,一个案件中可以有多个裁定民事诉讼法对此在明确规定,而判决是用来解决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书,每个案件只能有一个判决。
决定虽然也解决程序性事项,但它主要解决紧急的程序事项,民事诉讼法对此没有具体规定,比较灵活。
美国刑事案件审理程序?
英美法系刑事诉讼主要包括如下程序(如根据证据规则,案件不属于陪审团审理的范围,则略过与陪审团相关的步骤): 1.控辩双方共同选定12人组成陪审团。
2.开庭陈述,依次由起诉一方和被告一方向法庭简述案情概要,以及后续将要提交的证人情况与证据要点。3.起诉一方出示物证、传唤证人在法庭上就事实问题作证。在这一过程中法庭也可以让证人当庭鉴别物证。4.主询问(直接询问)和交叉询问(cross-examination),主询问是指询问本方证人,交叉询问指的是对另一方提供的证人进行的询问。询问过程中还可以要求证人对证据进行演示、操作等等。询问一般可以进行一至二轮。5.被告一方提供证据,鉴于无罪推定的原则,被告方并无提供证据的义务,但如果被告方希望作证,那么同样也要接受起诉一方的交叉询问。6.法庭辩论,经过证据的提交和质询,控辩双方可以进一步就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等效力问题进行辩论,这一过程与质证可视为一个整体。双方在这一阶段还会对己方的观点进行综述与总结,结合庭审情况对案情进行全面概括,力求最后争取陪审团的支持。7.法官就本案的整体内容向陪审团作总结提示,涉及法律适用、证明责任等等,这一环节目的是提醒陪审团在作出判决时应当立足于法律,而非个人好恶。8.陪审团退席,进行秘密评议。9.评议结束后,陪审团返回法庭宣布裁决结果。如果陪审团宣布被告无罪,法官必须接受,被告人如已被审前拘留,则应当庭释放,庭审程序到此结束;如果陪审团宣布被告某一罪名成立,则由法官进行量刑。此外,英美法系采用判例法制度,判决书多使用归纳法进行推理,由法官个人署名,生效判决对将来的其他案件起到判例作用。直接审理原则出自什么法律?
直接审理原则出自中国刑事诉讼法。因为中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刑事诉讼应当实行公开、公正、合法的原则。对涉及人身自由的案件,应当审理,不得调解;因案发现场及证据的保全需要,可以先采取必要的保全措施;对于法律明确规定可以不经审理而检查实施的案件,可以实行简易程序。" 直接审理原则是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之一,其主要目的是进行快速审判,确保涉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增强司法效率。直接审理原则是现代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践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此外,它还体现了人权保护和司法公正原则,进一步促进了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和司法效率的提高。
审理查明的法律概念?
审理查明:
1、审判人员入庭后,由审判员宣布开庭,宣布所审理的案件,查明当事 人的姓名、年龄、籍贯、住址和职业。
2、如果当事人、证人、鉴定人有未到 庭的,法庭在听取到庭当事人的意见后,即酌情决定案件是进行审理或者 延期审理。
3、决定延期审理的案件,应当酌情确定开庭日期、时间和地点, 并再送达传票或通知书。
4、决定进行审理的,即查明已到庭的证人、鉴定人 的姓名、年龄、籍贯、住址和职业,及其与当事人的关系,告知作证和鉴 定在法律上应负的责任(证人应当一律具结,具结后退庭;鉴定人是否具 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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