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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包括哪些? 村干部选举法律规定?

2024-06-06 22:49:46法律知识1

法律包括哪些?

法律是由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并颁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总称。法律是法典和律法的统称,分别规定公民在社会生活中可进行的事务和不可进行的事务。

法律可以划分为:(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法律是从属于宪法的强制性规范,是宪法的具体化。宪法是国家法的基础与核心,法律则是国家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村干部选举法律规定?

一、村委会换届选举准备工作阶段

1、建立县乡村三级选举工作机构,制定选举方案。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7至11人组成。具体人数由镇(办)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领导机构确定。

2、改选村民代表。

3、由村选举委员会制定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确定候选人名单及选举日。

二、村委会换届选举阶段

1、选民登记:年满18周岁的本村村民(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年龄以身份证或户口本为准,计算时间截止到选举日,于选举日20日前张榜公布。

2、候选人的产生:按照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召集超过半数的全体选民或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集超过半数的选民投票选出候选人,并应当在选举日10日前按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张榜公布。

3、不愿意作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在选举日7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缺额的候选人应从原提名的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的顺序递补,并张榜公布。

4、外出有选举权的村民在选举日不能回村参加选举投票的,但又不愿意放弃投票权利的,可以办理委托投票或信件投票,但应在3日前办理委托手续。

5、投票选举:当场当众公布选举结果。

三、建章立制阶段

1、做好新老村委会班子交接工作,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应当于10日内向新一届村民委员会进行移交。

2、建立健全村委会下设组织。村民委员会产生后,应当在30日内推选民调、治保、公共卫生等村民自治组织。

3、制定规范章程,完善各项制度。

业委会选举法律依据?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法律程序和规定:

《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

法律职务包括哪些?

法律职业是指以律师、法官、检察官和公证员为代表的,受过专门的法律专业训练,具有娴熟的法律技能与法律伦理的法律事务岗位从业人员所构成的共同体。

狭义的法律职业主要指,法官、检察官、监察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广义的法律职业除包含上述职业外,还包括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法律事务的职业岗位,如法务专员、法务主管、法务部门的其他人员。

基本含义

它有两个基本涵义:第一,法律职业与其他需要以专业知识为基础的工作一样,是一种专门的行业,是专业化的工作;第二,从事法律职业的人需要拥有专门的法律知识和技能。

从业人员

中国法律职业的从业人员主要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其他未获得上述执业资格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与法律相关工作的人员。其中在企业从事法律事务岗位工作的人员数量占绝大多数。

社会作用

法律工作者是在社会服务工作者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法律包括哪些门类?

法律分为以下四大类:

1、刑事。

2、民事。

3、经济。

4、行政。

刑事为两类:

①实体法,即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的,犯了什么罪,将要受到怎样的处罚等。

②程序法,即规定办理刑事案件程序、步骤的法律。

民事为两类:

①实体法,如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著作权法等,以及有关的补充规定。

②程序法,如民事诉讼法、仲裁条例等,也包括各种有关的补充规定、暂行规定等。

经济为两类:

①实体法,主要有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税法、产品质量法等。

②程序法,与民事方面的程序法相同或基本相同。

行政为两类:

①实体法,有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

②程序法,有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条例和其他有关补充规定等。

法律渊源包括哪些?

法律渊源(法律形式):指那些来源不同(制定法与非制定法、立法机关制定与政府制定,等等)、因而具有法的不同效力意义和作用的法的外在表现形式。

分类

(1)根据法的渊源的载体形式:

成文法渊源:表现为文字形式的制定法等。

不成文法渊源:不表现为文字形式的。

(2)从法的渊源与法规范关系的角度:

直接渊源:制定法等与法规范、法条文直接相关的渊源。

间接渊源:学说等与法规范、法条文间接相关的渊源。

(3)根据是否经过国家制定程序:

制定法渊源。

非制定法渊源。

(4)根据法的渊源的相对地位:

主要渊源。

次要渊源。

(5)根据是否表现于国家制定的法律文件中的明确条文形式(实践中,法的渊源最主要的分类)

正式渊源:可以从体现于国家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明确条文形式中得到的渊源,如宪法、法律、法规等,主要为制定法,即不同国家机关根据具体职权和程序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

非正式渊源:具有法律意义的准则和观念,这些准则和观念尚未在正式法律中得到权威性的明文体现,如正义标准、理性原则、公共政策、道德信念、社会思潮、习惯等。

法律职称包括哪些?

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和其他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大致职称有法学院的教授、副教授,仲裁机构的初、中、高级仲裁员、律师事务所的初、中、高级律师,公证处的初、中、高级公证员等等。

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大致有四个去处:

一、政法机关的国家公务人员,包括法官、检察官和公安、司法行政人员。这些是没有职称的。

二、事业单位人员,这些人有职称,比如教授、副教授等;

三、企业人员,含各类企业的法律部门工作的人员,这类人员,可能有职称,也可能没有;

四、法律服务人员,主要指律师、公证员,有一级到四级律师、初、中、高级公证员等。

法律主体包括哪些?

法律主体是指活跃在法律之中,享有权利、负有义务和承担责任的人。

在中国,根据各种法律的规定,能够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以下几类:

(1)公民(自然人)。这里的公民既指中国公民,也指居住在中国境内或在境内活动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

(2)机构和组织(法人)。这主要包括三类:一是各种国家机关(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等);二是各种企事业组织和在中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三是各政党和社会团体。

(3)国家。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成为法律关系主体,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

法律无效包括哪些?

一、无效法律行为包括哪些?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 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 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法律事实包括哪些?

法律事实大体上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1、法律行为。要构成法律行为应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它必须是人的行为,包括语言与身体行动,但不包括人的内心活动;其次,它必须是人有意识的行为,无意识的举动,精神病患者的举动不应当视为法律行为;再次,它必须是具有社会意义的行动,即对他人或社会产生影响的行为。

行为既包括作为,也包括不作为,还可以分为善意行为与恶意行为(如民法上有善意第三人、善意取得与恶意取得的区分);依据行为的合法性,行为还可以分为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它均可能引起法律上权利义务的产生、变更与消灭。还有一部分行为,其合法性在法律上人们有不同的认识,如安乐死、婚内“强奸”,在法律较模糊的情形下,由于人们对其“合法性”认识不同,就可能作出完全相反的法律评价,造成在法律后果的裁决上可能产生截然的对立。

2、法律事件。中国国内大多数教科书认为法律事件是指法律规定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情况。法律事件可以分为社会事件和自然事件,前者如社会革命、战争,后者如人的生老病死、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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