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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具有什么法律效力?

2024-06-05 01:32:43法律法规1

什么是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具有什么法律效力?

所谓中标通知书,是指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向中标人发出的通知其中标的书面凭证。中标通知书的内容应当简明扼要,只要告知招标项目已经由其中标,并确定签订合同的时间、地点即可,中标通知书主要内容应包括:中标工程名称、中标价格、工程范围、工期、开工及竣工日期、质量等级等。对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也应当同时给予通知。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还应退还这些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法律效力依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招标公告属于要约邀请。而招标文件实质上是招标公告内容的具体化,所以也属于要约邀请的范畴。所谓要约邀请,依照《合同法》第15条的规定,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所谓要约,依照《合同法》第14条的规定,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从合同法意义上讲,招标人的招标是指招标人采取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的方式,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以吸引其投标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属于要约邀请。投标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招标人发出的包括合同主要条款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属于要约。但招标文件又不同于合同法意义上的一般的要约邀请,本法对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内容等方面作了严格规定。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也不同于一般的要约,本法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和内容也有明确规定。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该法还规定了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问题。可见,本法对作为要约邀请的招标和作为要约的投标规定了严格的限制条件,招标人和投标人的相关行为必须符合本法的规定。

中标通知书对哪些人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标通知书的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具有承诺的性质,建设单位向中标人送达中标通知书,合同即告成立。法律规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中标通知书发生法律效力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即产生法律效力,而不是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发生法律效力。

所谓“法律效力”是指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发生法律拘束力。依照〈合同法〉是对双方在缔约过程中的相互约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了不可抗力外,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如:宣布该标为废标,改为由其他人中标的,或者随意宣布取消项目招标的,应当适用定金罚则双倍返还投标保证金,给投标人造成损失超过定金补偿部分还应该给予赔偿。如果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如:声明或以行为表明不承担招标项目的,则无权索回履约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定金补偿部分还应该给予赔偿。

限期整改通知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是法律框架内的执法文书,具有法律效力。

责令改正是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相对,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下达的行政命令,拒不改正要负法律责任。

中标结果通知书和中标通知书区别?

中标结果通知书和中标通知书是一个东西,应该问的是中标通知书和中标公示的不同吧。

1、形式不同

中标通知书,指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向中标人发出通知,通知其中标的书面凭证。

中标公示,在市招标投标中心网站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2、意义不同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标公示期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预中标通知书与中标通知书区别?

预中标通知书和中标通知书在招投标过程中有着不同的作用。预中标通知书是招标单位在评标结束后,按照评标结果将预中标人公示出来,并通知预中标人进行进一步的商务谈判、技术交流等工作。预中标通知书并不能作为正式的中标结果认可,还需要经过进一步商务谈判等环节确认最终中标人。中标通知书则是在进一步商务谈判等环节确认最终中标人后,招标单位向最终中标人发出的正式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确认了最终中标结果,并明确了合同签订的具体事项,标志着招标过程的正式结束。因此,预中标通知书是评标结果公示的一种方式,中标通知书则是最终确定中标结果的正式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就具有法律效力了。为什么还要再签订合同?

招标是要约邀请,投标是要约,中标是承诺,一般有要约+承诺=合同成立。

但在工程建设或其他大型招投标活动中,招投标阶段仅进行合同中技术标、经济标的讨论,确定了合同组成的先天条件,但合同的一些细节仍需完善,比如约定开工日期,再次明确工期,明确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合同金额的确定及组成,不确定因素的分析,说白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需要细节完善,进一步确立合同

中标确认函 中标通知书区别?

中标通知书是告知文书,中标确认函是告知结果的确认

有中标通知书就是中标了吗?

中标是指招标人向经评选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与之签订书面合同的行为。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也就是说如果不能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话即使收到中标通知书也不能算是最后的中标,另外如果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与之签订书面合同的话也算不得实际意义上的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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