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过渡费标准? 过渡费是什么?
物业费过渡费标准?
过渡费是指在房屋拆迁中,由于各种原因,有部分开发小区房屋拆迁不能按期还房,导致被拆迁户在外租房过渡的开发商应向其支付的补偿费。
其计算方式为:
1、住宅房屋:从逾期之日起,逾期不足6个月含6个月的,按月增加0.5倍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按月增加1倍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1年以上的,按月增加2倍临时安置补助费。增加的标准在原签订协议中的标准上增加。
2、生产、经营用房超过过渡期限的,其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拆迁协议确定的标准或评估机构确定的标准照发。
3、生产、经营用房超过过渡期限的,一年以上的,含一年,每年加发一次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也可按月发放。
过渡费是什么?
过渡费是指在房屋拆迁中,由于各种原因,有部分开发小区房屋拆迁不能按期还房,导致被拆迁户在外租房过渡,开发商应向其支付的补偿费。过渡费的计算方式如下:
1、住宅房屋,从逾期之日起,逾期不足6个月含6个月,按月增加0.5倍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6个月以上1年以下,按月增加1倍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1年以上,按月增加2倍临时安置补助费。增加的标准在原签订协议中的标准上增加。
2、生产、经营用房超过过渡期限,其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拆迁协议确定的标准或评估机构确定的标准照发。
3、生产、经营用房超过过渡期限,一年以上,含一年,每年加发一次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也可按月发放。
4、被拆迁人或者承租人有权选择具体过渡方式。
遮阳费的法律规定?
具体金额没有标准,但是可以向对方索要遮阳费赔偿,具体金额有法院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
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
第八十八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九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第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配合费的法律规定?
一般情况下,施工中的配合费按分项工程竣工结算总额的3%收取,承包商应在现场设置一个工程会议室,满足承包商自身工程会议的需要,并配备配套的会议桌椅和空调设备等。
费用包含在相关报价中;提供临时现场办公室、存储位置、卸载点等。对于指定的专业承包商。
过渡费和安置费区别?
过渡费和安置费概念相同。二者区别为性质不同。
过渡费,指房屋拆迁过渡费,是指拆迁过渡安置费,是一种临时安置补助费。或是指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过渡期可能发生费用的补助,通常又称为过渡费。
安置费,指国家在征用土地时,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或者指由部队转业后国家给予的安置费。或者指离退休人员异地安置的安置补助费。
什么是逾期过渡费?
就是说在房屋拆迁中,由于各种原因,有部分开发小区房屋拆迁不能按期还房,导致被拆迁户在外租房过渡,根据国家规定,开发商应支付超期过渡费。其计算方式为:一、住宅房屋:从逾期之日起,逾期不足6个月(含第6个月)的,按月增加0.5倍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按月增加1倍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1年以上的,按月增加2倍临时安置补助费。增加的标准在原签订协议中的标准上增加。二、生产、经营用房超过过渡期限的,其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拆迁协议确定的标准或评估机构确定的标准照发。三、生产、经营用房超过过渡期限的,一年以上的(含一年)每年加发一次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也可按月发放。
股票过渡费收取标准?
股票过户费一般按照成交金额的0.002%收取。过户费(从2015年8月1日起已经更改为上海和深圳都进行收取):这是指股票成交后,更换户名所需支付的费用。根据中国登记结算公司的发文《关于调整A股交易过户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从2015年8月1日起已经更改为上海和深圳都进行收取,此费用按成交金额的0.002%收取。
企业过渡费怎么算?
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
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各地区不同,以上海为例,过渡补助费主要有三项,具体标准如下:
(一)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1、拆迁房屋以期房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当在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约定临时安置过渡期。在约定的临时安置过渡期内,拆迁人应按规定发放给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临时安置补助费,发放标准按被拆除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10元计算,每户每月低于600元的,按600 元发放。2、超过约定临时安置过渡期的,拆迁人应在原有基础上增发临时安置补助费,凡超过期限3个月以内(含)的,增发50%;超过期限3个月以上的,增发100%。
(二)搬家补助费的标准:拆迁人应当向房屋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发放搬家补助费,按被拆除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2元计算,每户低于500元的,按500 元发放。以期房调换的,应增加一倍计费,并一次付清。
(三)家用设施移装费的标准:电话移装费、煤气拆装费、有线电视移装费以现行有关规定为标准;空调拆装费每台400元;热水器拆装费每台300元;由供电部门批准安装并由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出资的10安培以上电表移装费,按现行有关规定进行补偿。
过渡费什么意思?
我们所说的过渡费是指拆迁户在拆迁后到回迁之前这一段时间租房子的费用。这是开发商对拆迁户回迁之前过渡时期的补偿,对这部分补偿的标准国家是有明文规定的,并不是开发商或者是拆迁户就能随意更改的,过渡费的补偿到回迁之日起截止。
什么叫医保过渡费?
自2001年12月1日后,对于离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满10年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合同制职工,用人单位应当按其退休前10年内在本单位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工作时间,计发一次性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社会申办退休的人员不足缴费年限应缴纳的过渡金,扣除单位计缴、计发部分后的剩余部分,按照标准享受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专项资金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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