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职称申报需哪些条件?
1、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中级职称评审需要提交近一年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根据申报专业不同所要求的的学时也不同,并且需要提交《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其中,公需科目按照45学时计算,专业科目按照30学时计算,选修科目按照45学时计算。
2、工作业绩
提交任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即作品、成果、奖励、业绩的证书、证明,或作为主要专业技术贡献者完成的项目,获得社会、学术技术团体或专业主管部门较高评价和肯定的鉴定证书、文字评述材料等。
3、相关证明
能够证明所在单位工作的材料:社保证明(2年累计12个月)、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等。
4、相关职称证书
具备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证书(今年不做统一要求),有则提供,无则不做强制要求
5、职称论文
中级:需按照相关申报专业的要求,撰写专业性论文一篇。
高级:需按照相关申报专业的要求,撰写专业性论文两篇。
具体要求,需以评委组的评审要求为准。
二、职称评审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报人登录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办事——职称申报),先按要求用手机“随申办市民云”APP进行注册用户信息,然后再填写基本资料,选择所要申报的高评委及专业学科组,按照要求上传规定的申报材料附件(请确认上传附件不携带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凡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均应上传至系统。申报材料填写和附件上传完成后,经检查无误,点击提交并打印申报表。
(二)材料初审
评委会办公室将对申报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初审。对通过初审申报人员分配受理号。初审未通过者,经由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退回。
(三)纸质材料报送
申报人员获得受理号后,将纸质材料按“评审材料目录及要求”装订成册,每项复印件均需单位审核盖章。报送时,请将申报人材料装入文件袋(1人1袋),并将“评审材料目录及要求”页粘贴在文件袋封面。
(四)面试答辩
每位申报人员必须参加高评委组织的面试答辩,答辩日期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当年评审资格。
(五)公示发证
评审会议结束后,评委会及时将评审结果上报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高级职称电子证书。
三、申报注意事项
(一)凡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均应扫描原件并上传至系统,上传的电子文件必须字迹清楚、图像清晰。
(二)上传附件不含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
(三)所有上传文件的名称请按照文件内容情况分别取名,避免漏传、重复上传、错误上传等现象。上传附件应按“1个项目对应1个附件”的原则,不得上传压缩包等其它格式文件,否则影响评审。
(四)申报人姓名、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申报专业名称、手机号码等是制作电子职称证书和评审的重要信息,请务必填写准确。
(五)申报人完成第一次提交后,要经常登录申报系统查看受理进程,若出现材料退回情况,请抓紧根据要求进行修改完善并再次提交。未按评委会办公室要求的修改时限完成修改的申报人,不纳入今年评审受理范围。
(六)受理号一经发放不得修改,如上报的书面材料与职称服务系统上传的材料不一致,以系统上传材料为准。系统未上传的书面材料不得作为当年的申报材料,评委会办公室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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