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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以设备出资子公司的相关问题?

2024-05-29 13:43:31法律知识1

总公司以设备出资子公司的相关问题?

不需要。

出资不是财产销售,不需要缴纳交易环节的税金。出资之前,要做好设备评估工作,以非资金出资,必须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同时子公司的董事会议也要有同意非资金出资的决议。另外,公司总出资当中,资金不能少于30%,这是公司法的规定。

以公司出资注册公司需要提供什么?

以公司出资注册公司,需要向注册登记机关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公司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决议;

2.公司法人的任职文件以及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法人一寸免冠照片;

4.公司的住所证明;

5.营业执照注册登记申请书以及诚信经营承诺书;

6.公司联络员备案材料;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公司章作废相关法律规定?

印章停止使用后,使用单位应当在十日内将印章全部交回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封存;逾期不交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收缴。

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对交回和收缴的印章要登记造册,并于十日内送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交回和收缴的印章,需预存两年,无特殊情况的,预存期满后予以销毁。

公司以房产作为出资还能抵押吗?

公司名下的房产可以抵押,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母公司出资拍地如何转给项目公司?

第一可以由项目公司出资购进,第二可以折算成资金参股项目公司。

一人有限公司加速出资法律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但股东出资期限尚未届满的。依照《公司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是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出资,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

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再无人在出资,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该处置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所以在公司解散破产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应加速到期。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以专利出资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无形资产出资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无形资产出资不得超过一定比例。公司设立时,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即无形资产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七十。公司在申请发行上市时,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2无形资产出资形式有一定限制。即无形资产必须符合可以用货币估价和可以依法转让的要求,股东不得以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等作价出资。3涉及到以非专利技术出资的,应以法定方式向公司交付该技术以及公司在使用该技术上有无存在障碍。4涉及到以专利权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出资的,应注意其剩余保护年限及是否许可第三人使用的情况、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以劳务出资的人可以当公司总经理?

按《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出资不得以劳务出资。不存在以劳务出资的人作为公司的股东。担任公司的总经理职务是不需要必须以出资人的身份担任。可以是公司的股东,担任公司的总经理,也可以是公司的执行董事兼任总经理,或者从公司外部聘请总经理。

个人以汽车出资成立公司可以吗?

可以。<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汽车是实物资产,属于"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只要汽车原来属于该股东,按照规定,公司成立后,过户到公司名下即可。

公司股东以什么形式出资最有利?

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有货币出资、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出资、土地使用权出资等等。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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