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专家复议的费用由谁承担?
一、招标专家复议的费用由谁承担?
由于个别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结果不满意,往往寻找各种理由要求就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复议或组织重新评审。然而目前,我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均未对复议作出规定,业内关于评审复议合法性的讨论也是见仁见智、众说纷纭。
能组织原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专家)进行重新评审的情况大概有几条:
1、评标结果被质疑、投诉。
2、确定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
网友建议,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二、工程类项目 不复议能否重新招标
既然有投诉,就必须把投诉有个结论,方能继续。没有缘由的重新招标是胡来,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国家发改委对于评标委员会人员构成,没有技术类、经济类的强制性规定,只是载明经济、技术类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三、刑警笔录跟行政处罚通知书有什么不一样
刑警笔录是侦查中的证据的一种。
行政处罚通知书是做出行政处罚的凭证,类似于收据,不满你可以去行政诉讼或者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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