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债券与政府机构债券有什么区别?
政府债券与政府机构债券有什么区别?
政府债券与政府机构债券的区别:
政府证券通常指由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政府机构债券是由经批准的政府机构发行的证券,发行主体有所不同。
政府债券的发行主体是政府,它是指政府财政部门或其他代理机构为筹集资金,以政府名义发行的债券,主要包括国库券和公债两大类。
一般国库券是由财政部发行,用以弥补财政收支不平衡;公债是指为筹集建设资金而发行的一种债券。有时也将两者统称为公债。中央政府发行的称中央政府债券(国家公债),地方政府发行的称地方政府债券(地方公债)。
政府机构债券是指除中央政府以外,其他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发行的借款凭证。
政府机构债券通常以中长期债券为主,流动性不如国库券,但它的收益率比较高。政府机构债券虽然不是政府的直接债务,但通常也受到政府担保,因此债券信誉比较高,风险比较低。政府机构债券通常要交纳中央所得税,不用缴纳地方政府所得税,税后收益率比较高。
政府法律顾问是什么呢?
法律顾问室与政府法制办公室合署办公,是政府的法律顾问机构,受政府委托(委派),负责承办市政府法律事务。 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政府重大民商事行为、行政行为决策及实施进行法律论证;
(二)办理涉及政府的民商事诉讼、仲裁及执行案件;
(三)参与政府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投资、政府采购等合同(协议)的洽谈和其他重大经济贸易洽谈,起草、审查、修改重要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件;
(四)对重大涉法涉诉社会热点问题、突发事件善后处置方案进行法律论证;
(五)指导、协调政府部门和下属政府法律事务;
(六)指导、协调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重大法律事务;
(七)承办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政府挂牌机构和政府组成部门的区别?
“挂牌子”机构:系指同一机构,同时具有多个名称,对外表现为多种身份的机构。这多种身份,在性质上有的相同,也有的不同。挂多块牌子的机构往往是以其中的一块牌子为主,同时由于承担某种职能或职责,又需要挂另一块牌子。“挂牌子”机构是一个实体单位用多个名称、多个印章。领导班子只按一套配备,有关成员可以兼“挂牌子”单位的职务。多块牌子机构会造成机构职责权限不清以及机构管理上的混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凡涉及到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的部门以及人事、劳动、审计等都是政府组成部门,政府组成部门的一把手都是经由人大任命。由于各地情况不同,政府组成部门也不完全一样。
与农业相关的政府部门/机构?
直接管农业的,国家是农业部,省级是农业厅,市、县级是农业局。
但是如果说相关部门的话,那就太多了...农、林、渔、水利、包括部分资金、大项目,都跟农业有关..........那实在太多了.....
市政府组成部门与市政府直属机构有什么不同?
问的真专业,个人感觉。部门就是内部的。直属机构就是外部的独立单位,只不过管理权归政府所有。
上级政府部门与下级政府属于同级政府机关吗?
上级政府部门与下级政府属于同级政府机关,但是属于上下级关系,
政府补助与政府资本性投入的区别?
政府补助是给了不需要偿还的,相当于企业的收入。
政府资本性投入等同于股东入股,是要分红或偿还的。
计入的会计科目也不同
政府补助是通过"递延收益"等科目,最后归结到"营业外收入"
政府资本性投入是计入"实收资本"等所有者权益科目的.
省政府有哪些机构组成?
直辖市的政府机构名称和地级市差不多,一般称为局或者是委员会。比如说:北京市司法局、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教育方面,都是叫做教育委员会。科技方面都是叫做科学技术委员会。宣传方面,有文化局、新闻出版局、广播电影电视局或是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这几种机构。
省的话一般是称为厅、局或者是委员会,教育方面是教育厅,科技方面是科学技术厅,宣传方面有文化厅、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这三种机构。
自治区的设置和省是一样的。一般称为厅、局或是委员会。教育方面是教育厅,科技方面是科学技术厅,宣传方面有文化厅、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这三种机构。
特别行政区政府机构的名称就五花八门了,主要有署、委员会、局、处这几种。
香港特别行政区如下:教育方面是教育局、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秘书处、学生资助办事处,科技方面是通讯及科技科、创新科技署、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宣传方面有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影视及娱乐管理事务管理处。
澳门特别行政区如下:教育方面是教育暨青年局、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科技方面是科技委员会,宣传方面是新闻局。
台湾地区的话,跟大陆中央政府的名称相似。一般称为部、委员会、署或是局。教育方面是“教育部”,科技方面是“国家科技委员会”,宣传方面是“新闻局”。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怎样确定?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用招标的方式来确定,公开公正公平!
政府机构的职责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条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是:
(一)具体承办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二)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五)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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