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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的通知是否有效

2024-05-29 08:50:29法律论文1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的通知是否有效

现在已经全面推广营改增了,所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的通知是在2016-5-1之后是没有效力的,但目前税总还没有出台废止该文件的通知。因为在5-1之前还是有效的,还要执行。

二、30000㎡的仓储房,每平米30元/月,怎么算税呢

仓储业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税率为5%,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上三税率根据当地情况略有不同,城建税7%、5%、1%,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1-3%)。印花税按仓储费的0.001贴花, 企业所得税(如果是企业)25%,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个人根据当地核定征收规定税率有所差异),如为自有房产换要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税,又称税赋、税负、税捐、租税等,指政府(或与政府等价的实体,如教会、部落首领)向纳税人(个人或企业法人)强制征收的货币或资源。税由法律强制力保证,抗拒纳税的人会受到法律惩罚。

三、银行存款利息企业不交营业税的文件

定期存款是属于购买金融商品,不缴纳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存款或购入金融商品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1、营业税是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2、金融企业本身进行转贷业务,以贷款利息减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或进行

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其他企业在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只征收20%的利息税,用红字冲减“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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