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投诉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一、怎么样投诉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根据行政执法投诉受理规定,结合甘德县执法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投诉:
1、不履行法定职责的
2、越权或滥用职权的
3、违反法定程序执法的
4、给予的暂扣、罚款、责令限期整改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适当的
5、其他违法或者不适当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县执法局应公布投诉电话、由专人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投诉。
三、县执法局接到投诉后,符合投诉范围的应受理,对不符合范围的投诉须告知投诉人不受理的理由。
四、县执法局受投诉后,应认真调查、处理、投诉案件办结后,应于五日内将受理的结果通知投诉人并及时上报上级机关。
二、举报人对行政机关的举报处理行为不服有资格起诉吗
可以直接起诉,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法》规定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范围: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三、行政服务投诉中心是做什么的?它的投诉有哪些?
行政投诉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受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对本辖区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辖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和担负行政执法职责的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和违法行政行为的投诉。投诉中心通过群众的来信、电话、来访、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受理属于职责范围内的投诉。
投诉件的办理将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处理的原则。投诉人在投诉时,请如实填写投诉办理单,依法进行正常投诉。
受理投诉的具体范围:
1.行政不作为,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为;
2.行政乱作为,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具体行政行为处理不当,造成重大影响的行为;
4.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违反行政效能的行为;
5.其他造成重大影响的违法行政行为。
四、怀疑领导有违法行为能举报吗
交警有徇私舞弊的违法行为,当事人有权向其上级公安机关纪检部门举报。
如果是怀疑交警有受贿,可以一并提出来,但一定要说明是怀疑,请纪检部门调查,千万不要说是事实,否则,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链接:《警察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建立督察制度,对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执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来源苏州律师
五、民政工作人员严重失职违法行为向哪部门投诉
你好,你可以去信访局,监察局,纪委,检察院都可以去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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