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知识 > 正文内容

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应该怎么阐述?

2024-05-28 18:36:31法律知识1

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应该怎么阐述?

一、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期限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二、证人出庭作证的费用承担

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

三、证人出庭作证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证人在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

2、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

3、证人为聋哑人的,可以其他表达方式作证。

4、证人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

5、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

6、鉴定人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 鉴定人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庭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书面答复当事人的质询。

四、证人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以伪证罪论处。根据《刑法》犯伪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方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在民事诉讼中,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是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是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知识、贿买、胁迫他人作为证的。人民法院对有以上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什么情况下民事诉讼中可以申请法院叫被告出庭?

民事诉讼中被告出庭是不需要申请的。

原告起诉民事诉讼被法院立案受理后案件进入审理程序。对于一审民事案件是需要开庭审理的,开庭时间及地点确定后,法院会通知包括原告、被告在内的诉讼参与人出庭,对原告和被告使用的是传票,传票中会有案件的案号、案由、当事人姓名、开庭时间及地点等信息。通知被告出庭不需要原告申请,法院会依职权通知。

什么情况下民事诉讼中可以申请法院叫被告本人出庭?

如果被告本人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就无法查明案件事实,分清责任、确认责任承担以及责任比例的情况下,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被告本人到庭。

原告提出申请,法院同意并通知被告本人到庭,被告本人拒不到庭的,法院将判决其承担不利后果。

刑事诉讼中谁代表公司出庭?

一般情况下应由法定代表人出庭,法定代表人不出庭,可委托代理人出庭

行政诉讼中法人出庭的规定?

行政诉讼法定代表人不一定亲自出庭。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第三条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民事诉讼中夫妻关系委托代理出庭时需交夫妻证明吗?

1、民事诉讼中夫妻可以作为对方代理人出庭应诉,根据法律规定必须提交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

2、同时要提交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相关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八十八条诉讼代理人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提交授权委托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三)当事人的近亲属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民事诉讼,原告必须出庭吗?

民事诉讼中,必须到庭的当事人以下几类:

1、离婚案件中的原、被告。

2、抚养、赡养等案件中负有义务的当事人。

3、其他案件中,不到庭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才能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原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律师出庭说谎负法律责任吗?

       律师出庭说谎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伪造的意思是编造,捏造,以假乱真,利用不存在的事物来谋取利益,可见虚假陈述也属于伪造范围。

交通肇事民事赔偿如何出庭?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在受害人与肇事方协商调解无果时,受害人就会提起诉讼,把肇事人告上法庭。

受害人起诉以后,法院立案以后会根据受害人的起诉主张,把受害人的起诉书副本,开庭注意事项,开庭时间日期,答辩举证,委托代理等事项用传票形式予以详实告知。

肇事人收到法院传票以后,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出庭,也可以不委托律师自己出庭答辩。

民事诉讼中的答辩期限是多久?民事诉讼中的答?

答辩期届满就是答辩期结束。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本条规定中这15天的答辩期过后也就是答辩期届满。在届满前可以对对方提出诉讼请求提出针对性的反驳意见,提出自己的看法。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www.sute006.com/post/119888.html